修改章程Q&A
修改章程Q&A
--edit by b94老骨頭 暉齊
1.為什麼要修改章程?目前要如何挪用社團資金?
‧漁服近年累積龐大社產,除了足以供出隊的額度以外,其餘的大量社產遲遲缺乏
有效運用。查閱相關章程,對於如何取得使用社產的正當性,漁服長期亦缺乏相
關規範,是故提案希望將社產的使用規定明確化,以利往後之撥用。
‧目前漁服主要的支出為常態性的學期出隊支出,此部份我們以為每一個年度正副
社長選舉時,表決通過亦等同社員大會賦予社務委員使用社產的權利,這個部份
無庸置疑。但另外一方面,假若要大量動用非當屆預算內的原累積社產,則目前
缺乏有關規定,換言之,假若當屆幹部的支出遠超過預算收入時,或欲取用這些
社產作常態性外的其他支出時(例:捐款、出課輔隊……),社團並未有任何規
定,所以此章程修訂案希望建立此部份的共識與決議。
2.目前希望修該的章程有哪些特點?
‧只有社務委員(當屆幹部)和老骨頭可以提案
‧需要十人以上老骨頭連署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
3.為什麼要這樣修改?
‧只有社務委員(當屆幹部)和老骨頭可以提案:新骨頭無法提案的原因,主要是
其對漁服的了解尚淺,相對的可能無法站在合適的漁服立場,對怎樣是「好的提
案」做出客觀判定,是故只有社務委員和老骨頭有提案的權利。
‧需要十人以上老骨頭連署:出席社員大會的對象主要是新骨頭,是故複議的主體
(新骨頭)其實尚未能夠有機會真正了解漁服的內涵與理念,為代表此議案經過
審慎評估,是故規定提案須經十位以上老骨頭連署之。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動用鉅額支出與修改章程對社團的影響同樣巨大,是
故動用社產比照修改章程的規定,皆以三分之二同意通過之,方能取得足夠的正
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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