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27屆大中盃桌球賽制

看板NTUCL-TTS作者時間16年前 (2009/12/02 00:2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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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大中盃網:http://www.wretch.cc/blog/CLCUP2010 ============================================================================== 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13日至3月14日。 二、比賽地點:國立清華大學新體桌球室(暫定)。 三、報名及登錄:每隊最多可報名15人,登錄不限 四、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桌球規則。 五、比賽制度: 1.採大循環賽制。 2.每場球賽採五點制(依序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3.每場比賽每位選手限打一點不得重複。 4.每場比賽需打完5點。採5局3勝制。 5.計分規則 (1)每局換邊一次;第五局任何一方先得5分時,還要再換邊一次。 (2)採勝球記分方式,無論發球方或接發球方,勝一球便得一分。 (3)先得11分者勝一局,若10比10平手,其中一方必須多得對手2分才結束一局。 (4)發球者發完2分球後,必須換邊發球;如遇10比10平手時,每發完一分球,必須換邊 發球。 6.雙打規則 (1)最先發球的選手由取得發球權的一方自行決定,而對方亦可自行決定適當的選手為 最先接發球者。 (2)雙打的最後一局,當任何一方先得5分時,原應輪定的接球選手,應與同伴交換接擊 球的順序。 (3)每局結束後,次一局雙方選手應互換位置。 七、比賽細則: 1.各參賽隊伍於賽前20分鐘,請攜比賽球員之學生證及選手證至檢錄臺完成登錄手續,時 間以大會宣佈時間為準,否則以棄權論(若有雙棲球員無法同時登錄,必須先行告知)。 每場比賽前10分鐘,各隊隊長須先將各5點參賽球員名單交至檢錄臺,出賽名單一旦繳出 後,將一律不得更改。 2.未完成球員登錄之參賽之隊伍,經大會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賽,時間以大 會宣佈時間為準。 3.比賽中如排點有空點,或遲到10分鐘未出場比賽,則視為棄權,依規則規定,該場判為 敗場,判對方勝利。 4.以上情形發生,或因其他原因被判定為棄權時,則對手前三點以3:0,比數11:0;11:0; 11:0獲勝。 5.如比賽選手因受傷中止比賽,或人在場未能下場時,該點判為棄權敗點,然後繼續下 一點賽程。 6.每點比賽可喊一次暫停,暫停只可由隊長或教練提出,暫停時間為1分鐘,暫停必須由 持有發球權之一方提出。 7.若球打至天花板或牆壁,則判定輸球。 8.參賽球隊自行攜帶球拍。 9.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看清楚他是否按照發球規定。 (1)手掌必須水平攤開,將球靜止放在掌心上。 (2)拋球時,球必須垂直高於檯面16公分以上,並不得使球旋轉。 (3)觸網無效,重發。 10.需著運動服裝,不可以穿拖鞋或赤腳上去比賽,如有違反,則此點棄權。同一隊盡量 統一隊服,如沒有的話至少要同色系,並且不可穿黃色系列的服裝。 11.為賽程之順利進行,非當場比賽之球員,不得進入比賽場內,比賽已結束之球員應迅 速離開比賽場地回到休息區,不得藉故停留在場內。 12.選手可重複報名競賽項目,但如欲時間衝突時需自行取捨,大會將以現場登錄認定比 賽資格,無法出賽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延賽或重排賽程,大會不負時間衝突之調度責 任。如因體力不堪負荷,不得向裁判要求休息或延遲比賽,無法出賽以該點棄權論。 13.雙棲球員因賽程緊湊而無法於規定時間提早完成檢錄者,應於大會公布的該場比賽時 間五分鐘前,親自攜帶選手證至該場比賽之紀錄台補檢錄。 14.若該雙棲球員同時為兩場比賽之唯一球員,而無人可替補,因前場比賽結束時間延後而無法完成下場比賽之檢錄,應於前場比賽結束時間起算五分鐘內攜帶選手證至下場比賽檢錄。而賽程進行得於此狀況下順延開賽時間。(以五分鐘為限) 15.體保生及甲組球員合計至多一人場上比賽,登錄不限 16.為了賽程進行順利,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之,各參賽隊伍不得有異議。 八、申訴與裁判 1.比賽若有發生糾紛或問題不屬明文規定者,由該場裁判作裁決。 2.裁判得以在賽前視現場情況做適度的規則改變。 3.如有不尊重裁判的行為,該隊取消比賽資格。若不服可以依照申訴辦法申訴。 4.申訴辦法 (1)對雙方比賽資格質疑之申請必須在比賽開始前10分鐘進行,若發現不符合資格之球 員則該球員不得上場,若該球員上場比賽則取消該隊所有場次之相關成績並取消其 比賽資格 (2)比賽過程中如對裁判的判決有任何疑問或其他申訴,可於事實發生15分鐘內,向檢 錄臺提交書面申訴書及保證金三千元,由領隊或教練簽章。由大會進行判決,申訴以 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3)如申訴不符實情,則該隊須扣除保證金以示負責。 九、比賽用球Nittaku三星40mm比賽用橘色球 十、獎勵:取前2名頒發獎盃。 十一、大會保有更改、解釋、新增、刪減一切規則的權利。 十二、桌球項目若參賽隊伍不足五隊,則取消項目。 大 家 練 系 桌 加 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推推 Cebu:學長我這禮拜要回家一趟,請假一次。 ※ 編輯: cebu 來自: 140.112.243.76 (12/02 00:57)

12/02 11:49, , 1F
冠均辛苦了!!!
12/02 11:4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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