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共振7/8討論
1.各分項負責人:
男籃─狄士傑 女籃─林佳慧 男排─游岳齊
女排─李以如 羽球─林佳誼 混壘─洪健瑜
桌球─胡立志 場地─楊易勳 總務─符傳捷
以上人選我會跟您連絡,請接下重任並另尋帶隊參賽者,
(本身參賽無妨,但建議另找人帶隊),或向在下推薦適當人選。
前文《三化共振的事》中有「新增項目」事宜,
請有興趣創造並主辦新增項目者與我連絡。
(可考慮:拔河、橋牌、撞球、電玩、喝啤酒、吃西瓜等)
請各項目負責人於7/20前提出規則、賽程、時間、地點、雨備、裁判、收費
及需要協助事項給在下。
2.場地及時間:
我只希望務必於10/15和10/26間完成(共有兩個周末和八個上課日),
詳細時間地點由各比賽負責人全權任擇,若需借場上的協助,
請洽場地部長楊易勳(ptt: neilh, ptt2: neil),說明所需時間地點,
由其出具公文借場。
3.經費使用問題:
我認為報名費可由各比賽項目各自獨立帳目,賽後盈餘由系隊或新增項目主辦人與
系學會均分;報名費可由各主辦人自定,但無重要合理原因請勿超出去年太多。
敝人建議的用錢流程(請指教)
1a.統籌支出(如獎盃或錦旗)及總務代為採購項目:由總務部長以系學會資金先墊付。
1b.各部支出:由系隊或負責人先行墊付,或由負責人出借條(若必要)請學會墊付。
2.總務部長向化工系與農化、生化系所及本系系學會收報名費。
(通常這會在開始有支出之後)
3.總務部長分別歸還各比賽系學會墊付款項後將餘款交予各比賽負責人。
4.各比賽負責人歸還個人墊付款項後依需求運用款項。
5.各負責人結算款項,並將一半盈餘交系學會。
若希望避開墊款問題,可由總務部長先收化學系參賽費用,如此若此項目預支金額小於
化學系報名費,即無墊款問題。
4.其它事項:
不做秩序冊(只有三本XD)
轉系輔系雙修生可否參賽?個人認為轉系及雙修可參賽,輔系者不得代表輔系出賽,
雙修者一項比賽僅可擇一隊出賽。
企劃書由我負責。
是否可向課外活動組申請補助?
其餘請系學會文書火星人補上,也請大家指教。
胡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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