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國立臺灣大學進階英語課程施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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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oling (暑假愉快唷!:)) 看板: NTUSA
標題: [情報] 國立臺灣大學進階英語課程施行辦法
時間: Tue Aug 20 20:42:2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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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情報] 國立臺灣大學進階英語課程施行辦法
時間: Tue Aug 20 20:41:4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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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情報] 國立臺灣大學進階英語課程施行辦法
時間: Tue Aug 20 20:31:31 2002
本校為提昇學生英語能力,業提經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決議,
制定「國立臺灣大學進階英語課程施行辦法」,並自九十一學年度大學部入學
新生開始實施。
◎國立臺灣大學進階英語課程施行辦法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升本校學生之英語能力,
特訂定進階英語課程施行辦法。
第二條 進階英語課程總計施行二個學期,凡修習學士學位者,於二年級
起修習進階英語(一)及(二),每星期各二小時。
第三條 進階英語課程為必修,零學分。其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未通過者,
必須重修。全部通過者,始得畢業。
第四條 進階英語課程由外文系開設,視聽教育館統籌課程各項行政與教學支援。
第五條 進階英語課程以非同步網路教學為主要授課方式,並按學生英語能力分班。
分班前,統一施測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初試,以該成績為分班依據。
第六條 本校學生各學期之進階英語成績應依下列各款考核標準合併計算:
(一)平日練習參與:佔總分百分之二十
(二)各階段複習測驗:佔總分百分之六十
(三)期末檢定考試:佔總分百分之二十
第七條 本校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免修全部課程:
(一)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初試
(二)托福550分(含)以上
(三)電腦托福213分(含)以上
(四)國際英語測試(IELTS)6級 (含)以上
(五)外語能力測驗(FLPT)之英語測驗筆試各分項成績七十分(含)以上
第八條 本辦法經共同教育委員會、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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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能做所有的事 但我總能做一些事 ▏
▏ ꐠ 所以我要做一些 我能做的事 ▏
▏ ≡上善若水 訥言敏行 安時處順≡
◢▓▓▓▓▓▓▓▓▓▓▓▓▓▓▓▓▓▓▓▓▓▓▓▓ Amo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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