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怒] 沒關係 給我記住 Part2
反正我也離職了
就再爆一個料吧
沒想到會有這樣的事
一個主管FIRE人(姑且稱他H主管)還可以公然說謊(這是苦主的形容詞)
把責任推給別人
本來還以為這只是隨便傳的小道消息
但當我打電話向苦主確認時
沒想到這是真的!
被黑的人也在台大待過 曾在天然物分離實驗室當助教
姑且稱她Y小姐好了
苦主剛開始做的時候
因為H主管不在 所以是由Y小姐在帶
後來H主管就對苦主說 因為被Y小姐帶過
因此試用期的通過也須Y小姐的同意
後來苦主被FIRE了 但超過試用期三個月
苦主就和H主管理論
沒想到H主管竟然說 試用期是主管來決定
而且Y小姐不同意 所以沒有通過!
主管決定就決定 竟然連FIRE人都可以推給一個沒權力的人
這就是我台大的學長! 為台大感到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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