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國立台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系學會會長選 …
※ [本文轉錄自 NTUCESA 看板]
作者: nightmarket (答應我) 看板: NTUCESA
標題: 國立台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系學會會長選舉公告
時間: Sun Apr 11 12:44:07 2004
九十三學年度國立台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系學會會長選舉公告
壹、 選舉名稱:
台大化學工程學系系學會改選會長一名
任期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至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
貳、 投票日期:
訂于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五日(周三)九點至晚上五點於系館投票箱。
開票時間謹訂于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五日晚上六時假系學會辦公區
舉行。
參、 候選人登記:
一、 登記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二日零時正起至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晚上十二時正止
二、 報名登記參選請洽化工三葉士瑋同學。(手機:0915316767)
三、 保證金:新台幣五百元整 (保證金將於選後退還)
四、 應繳資料:
a. 候選人登記表:姓名,系級,永久住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和經歷。
b. 候選人政見。
c. 本人學生證影本一份。
d. 連署人名冊。
e. 本人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照片二張
f. 候選人連署人至少二十五名。
◎ 以上文件,皆需附書面文件及電腦文件(請自行以系學會提供之報名表WORD格式作業)
五、 候選人資格:
a. 化學工程學系大二以上學生,對系學會事務熟悉者。
b. 候選人需未曾受記過以上處分,不得有任何黨籍身分,不得有違反當次選
舉公告規定之競選活動。
c. 未符上述各項資格要求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已登記為候選人者,選委
會應即刻取消其候選人資格,並發布選委會臨時聲明,以昭公信。
d. 費用不足及表件不齊者須於受理其報名候補齊資料。
六、 注意事項:
a. 凡於登記時間截止前,任一候選人得撤回登記,並同時喪失候選人之資格
,並不得再登記為候選人;亦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登記為候選人
b. 於登記時間截止後,選委會得拒絕任何表件之修改,且不得撤回登記,否
則沒收保證金。
c. 候選人若有競選活動之違規事項,將沒收保證金
d. 若有選舉事務爭端,由選委會裁決之
肆、 會長之產生:(根據系學會組織章程)
投票總數達選舉人總數之五分之一以上始為有效。
多人競選,採相對多數決。
同額競選時,需有有效票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伍、 選舉人:
選舉人資格:現為國立台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大學部大在學學生,未被退學或辦理
休學者皆有選舉權。
陸、 選舉委員會名單及工作分配
召集人:趙公柏 (現任會長)
林勤富、蘇嘉鴻、黃祺能、葉士瑋、鄭竹芸。
柒、 其他注意事項:
登記參選地點:有意參選者請向選舉委員會負責報名之委員登記。
投票箱設置地點:化工系館正門及側門各一。
甲、本次選舉設有監察委員兩人,負責監督投開票事宜。
乙、擔任選舉執行委員/監察委員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或連署人。
ꠠ 其登記為候選人或連署人者,當然喪失資格。
丙、競選日期自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零時起至五月四日二十四時止。非競選
期間不得從事競選活動。
丁、競選活動之項目:
候選人得依下列各款之規定從事競選活動:
1. 舉辦政見發表會。
2. 印製、張貼、分發傳單海報等,宣傳品應加上候選人之簽名。
3. 訪問選民。
4. 事先經選委會許可,不違反選罷法之選舉活動。
戊、候選人號次抽籤登記時間地點:
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晚上六時正,於化工系學會辦公區舉行。
候選人不得委託代理抽籤,候選人逾時由選委會代抽。
己、選務員之職權如下
1 .協助選委會辦理投票相關選務,並由選委會分派選務工作。
2 .工作費:支付便當、飲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67
※ 編輯: nightmarket 來自: 140.112.242.67 (04/11 12:51)
※ 編輯: nightmarket 來自: 140.112.242.67 (04/12 15:48)
--
這就是人生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