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九十五學年度農院盃男子、女子排球賽競賽規程
※ [本文轉錄自 AGRsport 看板]
作者: NTUcBASA (台大生農院學生會)
標題: 九十五學年度農院盃男子、女子排球賽競賽規程
時間: Wed Apr 18 01:52:16 2007
九十五學年度農院盃男子、女子排球賽競賽規程
一、 宗 旨:為增進農院各系交流,提高運動風氣,特舉辦本次比賽。
二、 主辦單位:生農學院學生會、農化系、生工系、植微系、昆蟲系
三、 比賽日期:2007年4月29日起。
四、 比賽地點:台大排球場
五、 參賽資格:凡生農學院教職員及學生均可參加比賽,限同一系所報名,轉系生
得以原系所或新系所報名,但所有球員限參加一隊,不得跨隊參賽
。經檢舉屬實者取消其比賽資格。
六、 報名方法:
1. 即日起至4月23日00:00止。
2. 每系所報名以男、女排各兩隊為限,每隊球員以15人為限。
3. 報名費用每隊新台幣一千兩佰元整,若是同系所報名兩隊以上,每隊一仟兩
百元整,於領隊會議時繳交。
4. 請完整填寫AGRsport板之賽事報名表,寄至站內信PTT ID :
主辦單位將於每日晚間11點更新以報名隊伍,煩請各隊推文確認。
七、 領隊會議:4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40,在第二活動中心702B多用途研討室,缺
席視同棄權。請於當天繳交報名費,並將進行賽程抽籤。
八,競賽辦法:
1.比賽制度:採落地得分,三局兩勝制,第三局為決勝局
第一、二局每局搶25分,duce後連拿兩分者為勝,但先取得31分者為勝;
第三局搶15分,duce後連拿兩分者為勝,但先取得21分者為勝。
2.名次判定:(1)勝一場得兩分,負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凡中途退出放棄比賽者,不列入名次,其以比賽結果,均不予計算
(3)兩隊積分相同,以兩隊交手之勝隊為勝。
(4)三隊(含)以上積分相等,以相關各隊在相關賽程中所勝總局數
除以所負總局數之商判定名次,商數大者為勝。再相等時,則以相關比賽
中,勝負分之差判定,勝負分差較大者為勝,仍然相等時由審判委員會主
持抽籤決定之¡
3.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最新審定之規定
4.本賽旨在增進農學院內各系之間感情,如比賽發生爭議時,以裁判長之判決為終結
不得提出異議
5.參加比賽之球員,務必攜帶學生證
6.本聯賽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各系若對賽制有疑問,請於
賽程開始前提出
※ 編輯: NTUcBASA 來自: 218.166.102.41 (04/18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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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習不一定會進步
但卻可以減少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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