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以上爭論
以前有這種狀況的話
比賽隊伍以及比賽負責裁判
12:20前都會到比賽場地做確認
常常也有12:30以後雨停了
拖一拖地比賽繼續的情形
近兩三年因為學弟體恤各比賽隊伍
卻常常出現其實場地是可以進行比賽的時候卻沒有比
以至於新生盃 台大盃賽程延宕
既然如此
不如恢復以前的慣例
比賽時間到 各比賽隊伍
裁判 比賽負責人都要到場
是否延賽視當天負責人的決定
若確定要比 而卻有隊伍未出現者 以棄權論
這樣既可以免除上述文章的爭論
也可以使賽程更進行順利
請各位別繼續在校隊板上做口頭上無謂的爭論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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