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95學年度學則修正案
各位同學請注意,自95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實施新制學則修正案。
*各學系(所)如需學則修正全文,請至「註冊組」網頁點選「相關法規」,
「國立台灣大學學則」下載。註冊組網址:
http://reg.aca.ntu.edu.tw/registry/index.htm
修正重點如下:
一、一般生累計一次達1/2及一次逾1/3不及格則退學,
特種生累計一次達2/3及一次逾1/2不及格則退學。
二、廢除雙重學籍應退學之規定。
三、取消一年級曾1/2不及格不得報考轉學考試之規定。
四、「大學法」之規定修正事項:
1.大學得設跨系、所、院之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修畢學分學程,
發給學程學分證明;修畢學位學程,依法授予學位。
2.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成績優異者,得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五、為鼓勵本校學生參與國際學術交流,規定依交換計畫合約約定須向對方
學校繳交學費者,得專案簽准於出國交換期間免繳本校學費,並得以出
國交換為由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六、依教育部之指示,為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規定因懷孕、生產而
申請之休學,不計入休學年限內;因產假之補考成績以授課教師評
定之實際成績計算;核准產假者不適用平時請假扣分之規定。
七、因應進修學士班停招,「學生夜修辦法」改為「學生夜修及日修課
程辦法」,放寬日修課程範圍,並規定夜修、日修分別向進修推廣
部總務組及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工管系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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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