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畢業生學位禮服借用辦法

看板NTUBA90作者 (相知‧相守‧相惜)時間24年前 (2001/06/05 21: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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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entimental 信箱] 作者: Sentimental.bbs@ptt.csie.ntu.edu.tw 標題: 畢業生學位禮服借用辦法 時間: Tue Jun 5 19:10:11 2001 作者: icefire (台大畢聯會 開工!) 看板: NTuGraduate 標題: 畢業生學位禮服借用辦法 時間: Tue Jun 5 14:53:03 2001 學位禮服借用辦法 借用地點: 文、理、工、農、管理、電資等學院暨社會科學院(社會系、三研所、新聞所)畢業生: 請至小小福與進修推廣部之間保管組倉庫辦理。 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經濟系、國發所)暨法律學院畢業生: 請至社會科學院事務組辦理。 醫、公衛學院畢業生: 請至醫學院事務組辦理。 進修推廣部畢業生: 請至進修推廣部總務組辦理。 借用時間: 六月五日(星期二)至六月十六日(星期六)每日辦公時間內辦理。 先至各區出納組或總務組繳交禮服維護費(學士服一○○元,碩士服一五○元,博士服 二○○元)。 持學生證及繳款收據至各區借用地點填寫借據領取禮服 學位禮服借用以親自辦理為原則,若因故委託他人代借,代借者需出示畢業生本人之學 生證及繳款收據,方可辦理。 歸還期間:於六月十六日(星期六)至六月廿九日(星期五)止於上班時間至原借用地 點歸還學位服。 注意事項: 禮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自行洗燙,如因而造成褪色暈染或有毀損霉爛等情事,按下 列金額賠償:(學士服每套六○○元)(碩士服每套三三五○元)(博士服每套四八○ ○元)。 學位服歸還後即退還原借據,並加蓋「已還」戳章,該借據須妥為保存,以憑辦理離校 手續及領取畢業證書。 師長洽借禮服辦法 ※參加畢業典禮之師長若需借用學位禮服,請於六月十六日(星期六)前就近向各區借 用地點辦理洽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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