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98學年度碩士班肄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
申請期限:98年7月15至98年7月27日下午5:00前
申請條件:
本校修業一年以上碩士班在學研究生,經肄業(或相關)學系、所、學位學程教授二人以上
推薦為具有研究潛力,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1.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
各學系、所、學位學程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之依據,亦得為更嚴格
之規定。
2.因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學系、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者。
申請手續: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限前檢具下列資料送交會計系辦公室(管理學院一號館七樓)
1. 碩士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乙份。
2. 教授二人以上推薦書。
3. 碩士班歷年成績表乙份。
口試時間:預計於7月底至8月初間舉辦,合於口試資格將另行通知。
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本系網頁查閱下載
http://web.management.ntu.edu.tw/Chinese/acc/PageDetail.asp?menu1=06&menu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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