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看板NTUACCTR97作者 (黃阿倫)時間17年前 (2009/03/06 14: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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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ACCT99 看板] 作者: shiaolun (黃阿倫) 看板: ntuACCT99 標題: [公告]教育部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時間: Fri Mar 6 14:41:58 2009 主旨: 教育部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一、申請資格: 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 1. 就讀國內大專院校具有學籍,修業年限內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不含空中大學、 研究所在職專班、學士後學系)。 2. 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非自願性離職失業期間連續超過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 者(97年9月1日至98年3月1日期間失業)。 3. 家庭年所得在新台幣114萬元以下,家庭年所得列計範圍包含學生本人、學生父母或 法定監護人。 二、補助金額:公立大專校院每人每學期補助5,000元。 三、申請限制: 1. 學生之父母均為非意願性離職失業者,僅得以其中一人之身分請領。 2. 政府各類助學措施擇一申領:已申請本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 畫助學金,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 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行政院人事行政 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 金、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等)者,不得再申請本項補助。 四、辦理方式: 1. 受理申請時間:97學年度第2學期自即日起至98年3月31日截止。 2. 應檢附表件: (1) 申請表 (2) 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 練局就業服務站(中心)開立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或「失業認定聯」為認定標準】。 (3) 前一年度全戶家庭所得清單 (4) 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3. 申請地點: (1) 符合申請者,請至http://sad.osa.ntu.edu.tw/index.php本組網站最新消息, 下載申請表後攜帶應繳交證件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 (2) 進修推廣部同學請至進修推廣部諮商輔導組辦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2.121 shiaolun:轉錄至看板 ntuACCT98 03/06 14:47 shiaolun:轉錄至看板 NTUACCTR96 03/06 14: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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