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股東向公司無息借款 課稅違憲
〔記者項程鎮、藍鈞達/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作出釋字第六
五○號解釋,認為財政部發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以行政命
令要求股東向公司無息借款,國稅局應課徵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規定,
由於無法律授權,因此,上述查核準則違憲,昨天起失效。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針對大法官的解釋,目前正在內部研議,如果認
為基於課稅公平,必要時會將其納入所得稅法的修正中,以修法方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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