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送舊收錢我的看法
我是很不清楚長久以來的傳統
但是當自己莫名奇妙交了三年的錢以後
發現自己出席的場合竟然還要學弟妹出錢,自己吃免費的
便覺得深深不妥
既然每年幾乎都為此事吵,在法律上也絕對站不住腳
那為什麼要縱容如此惡習一屆一屆傳承下去?
"自己的錢自己出"----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是從小灌輸在我心中的價值觀
雖然我買不起名車豪宅,
但我也從來沒想過自己吃一頓飯要像無賴般的勒索別人買單
這是一個自由出席性質 送舊的場合
如果前來歡送者和被送者之間 為了這麼一條陋習而蒙上一層陰影
那麼這個活動便失去了它原先應有的目的:
不論是站在經驗傳承或是喜悅分享的出發點
如果不能賓主盡歡,那倒不如解散這次活動 自己慶祝畢業算了
因此我在此宣示對於此事我的立場:
1.出席者自行負擔餐費和場地租用的費用,並且學長學弟間應該以相同的費率
即:
全部費用除以出席人數為每人負擔金額
2.以後不要再每年勒索不出席學弟妹負擔此筆費用
3.如果不能以上述原則辦理此次活動,我拒絕參加;
"任何建立在別人痛苦上的歡樂,並不是真的快樂,反而常挾帶了許多詛咒於其中"
如果托爾金小說中的名言上不能喚醒諸君心中的良知,
那以後見面時,我也不會再將諸位視作同窗四年的同學!
4.若真不如願,我會退還所有大一到大三22號學弟妹為這次活動所出的錢
對我來說,維持這段友誼比起承擔餐會費用要來的重要多了!
雖然我行事向來低調,但有些事我無法退讓
尤其是面對那些易讓人墮入仇恨循環與邪惡深淵之事
請原諒我言詞的無禮與最後的任性
---- ---- ----農化大四22號吳秉諭敬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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