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送舊收錢我的看法

看板NTUAC91作者 (奇幻文學的殿堂)時間19年前 (2006/05/06 13:2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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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不清楚長久以來的傳統 但是當自己莫名奇妙交了三年的錢以後 發現自己出席的場合竟然還要學弟妹出錢,自己吃免費的 便覺得深深不妥 既然每年幾乎都為此事吵,在法律上也絕對站不住腳 那為什麼要縱容如此惡習一屆一屆傳承下去? "自己的錢自己出"----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是從小灌輸在我心中的價值觀 雖然我買不起名車豪宅, 但我也從來沒想過自己吃一頓飯要像無賴般的勒索別人買單 這是一個自由出席性質 送舊的場合 如果前來歡送者和被送者之間 為了這麼一條陋習而蒙上一層陰影 那麼這個活動便失去了它原先應有的目的: 不論是站在經驗傳承或是喜悅分享的出發點 如果不能賓主盡歡,那倒不如解散這次活動 自己慶祝畢業算了 因此我在此宣示對於此事我的立場: 1.出席者自行負擔餐費和場地租用的費用,並且學長學弟間應該以相同的費率 即: 全部費用除以出席人數為每人負擔金額 2.以後不要再每年勒索不出席學弟妹負擔此筆費用 3.如果不能以上述原則辦理此次活動,我拒絕參加; "任何建立在別人痛苦上的歡樂,並不是真的快樂,反而常挾帶了許多詛咒於其中" 如果托爾金小說中的名言上不能喚醒諸君心中的良知, 那以後見面時,我也不會再將諸位視作同窗四年的同學! 4.若真不如願,我會退還所有大一到大三22號學弟妹為這次活動所出的錢 對我來說,維持這段友誼比起承擔餐會費用要來的重要多了! 雖然我行事向來低調,但有些事我無法退讓 尤其是面對那些易讓人墮入仇恨循環與邪惡深淵之事 請原諒我言詞的無禮與最後的任性 ---- ---- ----農化大四22號吳秉諭敬筆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18.169.70.35 ※ 編輯: FLCL 來自: 218.169.70.35 (05/06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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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弟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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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N39n-w (NTUAC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