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人說想租公車去場戡..
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出租公車須知
一、 台北市公共汽車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出租公車悉依本須知辦
理,本須知未規定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 出租之公車僅限於提供旅客輸運服務,並由本處指派駕駛員駕駛
之。
三、 服務區域:以本市及台北縣為限,如超越以上範圍,依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四、 收費標準:
(一) 大型公車:(分按段及按時計費兩種方式)
1. 按段計費:
八公里以內(單程)每車一四四0元。
八公里至十六公里(單程)每車二八八0元。
十六公里以上依此類推。
2. 按時計費:(租車時間以最低三小時為基準)
每車每小時一0九0元。
(二) 中型公車:(租車時間以最低四小時為基準)
每車每小時八七0元。
(三) 租車時間為整日者,超過十小時以上,每日以十小時計費。
(四) 二、七及八月租車者,租車總費用給予九折優惠。
(五) 離峰時段(二、七、八月及星期例假日除外)上午九時卅分
至下午三時卅分,租車總費用給予九折優惠。
(六) 租車時間之計算以車輛到達約定地起算至車輛用畢,另加車
輛往返本處空駛時間。
(七) 本收費標準應配合聯營公車票價調整或視營運需要報請主管
機關調整之。
五、 租用本處各型公車不得拆卸任何機件、配件。
六、 本須知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備註:本須知所訂定之任何優惠措施皆不適用於與本處訂有合約之學校
租車案。
我們去的地方在台北縣石門鄉 比淡水還遠頗為多
[若是]我們有很多人要去 租車倒是可行
不過 問題還是在錢..
我覺得並不很划算 雖然會比較方便
ㄣ...你們覺得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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