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95學年度寒假返僑居地
公告
1.本校95學年度寒假返僑居地入出境證申請辦法。
申請時間:自95年12月25日起。
地點:(一)自備各項證件至僑外組申請。
(二)法、醫、社會科學院僑生可於法、醫、社會科學院學務分處洽辦。
詳情請至系圖外公佈欄查看。
2.本校95學年度寒假享有公費待遇僑生返僑居地探親,
申請保留公費待遇相關事宜。
申請時間:自95年12月25日起。
地點:校總區僑外生輔導組。
詳情請至系圖外公佈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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