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院群組看板申請、連署板主注意事項
作者 repeat (努力記住) 看板 NTULibArtNew
標題 文院群組看板申請、連署板主注意事項
時間 Wed Apr 16 22:44:15 2003
修訂日期:2003年 4月16日
0. 寫在前面
為便利看板申請、連署板主等各項作業能有所依據,訂定本注意事
項。
1. 所有連署皆適用項目
a. 申請新板請於本板提出連署,在NewBoard板申請者恕不受理。
b. 以multi-id連署者,該申請案內該系列multi-id之連署無效。
c. 投反對票者理由請詳述,否則不納入採計。若蓄意連署反對者,除
該申請案內之反對無效外,並列入禁聲名單。
d. 連署理由中請附學號。
未附學號而為該連署案相關成員者,可由申請者於整理連署名單時
註明。
新生尚未有學號者,可附准考證號碼、申請入學編號等等,亦有同
等效力。
e. 任何申請案需由原申請者整理連署名單後,寄信給小組長申請,方
為有效。
我剛去處理了
應該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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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4.128.7
※ 編輯: KOD 來自: 61.64.128.7 (08/14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