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選課注意事項

看板NTU93thLIS作者 (報告永遠做不完)時間22年前 (2004/02/13 17:2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各年級班代及延畢生至系辦公室領取本學期選課單,並於3/5(五)前繳回系辦公室。 請同學注意下列事項: 1.學生應簽章並填寫聯絡資料。 2.務必請導師簽章。 3.「國文」原則上不受理加選,但由於特殊原因經中文系主任葉國良簽章同意者, 始得加選。 4.加選「微積分」須經數學系主任謝南瑞簽章。 5.加選「體育」須經體育室蓋「體育加選」章。 6.加選夜間(班次E開頭)課程,須至註冊組索取「夜修申請書」辦理。上學期填寫 「特殊情況夜修申請書」經核准夜修之全年課程,下學期可改填「夜修申請書 (一般情況專用)」即可。 7.一至三年級學生修習學分數上限25學分、下限15學分;若經系主任同意,超修者 至多修33學分、減修者至少須修9學分。 四年級以上學生修習學分數上限25學分、下限9學分;若經系主任同意,超修者 至多修33學分、減修者至少須修3學分。 凡超修或減修學分,均須經系主任於「系主任同意簽章」欄簽章。 8.加退選截止日仍未依規定辦理選課或所選學分數不足,不合學則規定者,將以休 學論處。 9.適用於91學年度起必修課程標準之學士班學生(包含92學年度入學大一學生、92 學年度之前已入學且入學當年即休學至92學年度始復學者、92學年度轉入本校二 年級之轉學生),本學期繳交之學雜等費已包含英檢測驗費,並附一份「進階英 語檢測手冊」。若有符合進階英語免修之規定但尚未申請免修者,可於3月16至 19日上網補申請免修,經核准後可退還已繳交之英檢費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80.79 ※ 編輯: EMU586 來自: 140.112.180.79 (02/13 17:22)
文章代碼(AID): #10B9T6b4 (NTU93thL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