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擬於本學期(93年1月)畢業之學士班學生應注意事項
擬於本學期(93年1月)畢業之學士班學生應注意事項:
1.教育學程學生未修足教育學分者,除已向教育學程中心辦妥保留或
放棄教育學程修讀資格者外,比照輔系學生自動延長修業期限。
(申請表可至教育學程中心網址下載:http://www.education.ntu.edu.tw)
其它學程學生已修足本系學分而未修足學程學分需延長修業期限者
,應向各教務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表可至註冊組網址下載:
http://regist.aca.ntu.edu.tw)
2.「英文學位證書」(即舊稱之英文畢業證書)限本學期擬畢業學生申請。
申請表可至註冊組(社科院教務分處、醫教分處)索取。
92年12月30日之前申請者,可於1月份領取中文學位證書時一併領取英文
學位證書。
92年12月31日至93年2月13日之間補申請者,若申請時已領取中文證書,
則須於七個工作天後方可領取英文學位證書。
93年2月16日起,不再受理申請「英文學位證書」,請改申請效力相同的
「英文學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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