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 獎學金訊息
國立台灣大學希望助學金
申請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100學年度學士班一年級新生。
(二)家庭全戶收入合計未超過70萬元、利息所得合計未超過1萬元,且營利所得合
計未超過5萬元者。
應繳交證件:
(一)希望助學金專用申請書。
(二)新生入學通知書影本。
(三)財政部國稅局全戶9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全戶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五)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六)僑生需檢附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核標準表。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0年9月2日止。
申請方式:請至本校獎助學金申請系統進行線上申請,並將相關表件於100年9月2日
前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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