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16開始拖吊未貼識別證的腳踏車
日期: Wed, 04 Nov 2009 16:15:01 +0800 [16時15分01秒 CST]
寄件人: 林建福 <tillin33@ntu.edu.tw>
收件人: ntu@ntu.edu.tw
主旨: 「校內訊息發送」為整頓校園自行車停放秩序及維護停車空間,事務組自98年11
月16日起對未張貼新制自行車
表頭: 顯示郵件表頭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校內訊息轉送服務
委託單位: 總務處
委託人: 林建福
聯絡電話: 33669529
總務處事務組 公告
主旨:為整頓校園自行車停放秩序及維護停車空間,事務組自98年11月16日起對未張貼新
制自行車識別證之車輛,將逕行拖吊移置至水源校區。
說明:
一、本校新制自行車識別證已自10月1日起開始發放。惟查迄今仍有許多未張貼新制自行
車證之堪用車輛,長期佔用校園內之停車空間。
二、依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要點第21點第1項第1款規定,未依規定張貼年度識別證,經公告
7日仍未依規定張貼者,事務組得逕行移置於適當處所。
三、本校教職員工生尚未申請新制自行車證者,或非屬本校人士有進入本校停放自行車之
需要者,請上總務處自行車線上管理系統(http://mybike.ntu.edu.tw/bike/)網站申辦後
,攜帶學生證、教職員證或國民身分證至水源校區自行車拖吊移置場領取。
四、自行車證遺失者,請攜帶證件至水源校區自行車拖吊移置場申請補發;若有已知車主
因故出國,但仍在學或在職者,請協助聯絡或代為辦理。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9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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