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停車證
九四學年度上學期辦理學生汽車停車證注意事項及中籤建議辦證日程表
一、住宿同學不得辦理。
二、非住宿同學自文到日起至九月廿六日上午九時止,請上info.ntu.edu.tw網頁校園資
源版進入停車證申請系統登記參加電腦抽籤,九月廿六日上午十時將於計資中心進
行抽籤,並於當日下午一時公布中籤名單,作業提前完成將提早公告。
三、中籤者請依下列建議日程表於九月廿七、廿八、廿九日,持本人駕駛執照、行車執
照(本人或配偶)、學生證、註冊繳費四聯單收據,至華南銀行台大分行地下室辦理
繳費領證手續。逾期未申領者,視同自動棄權,由候補者於九月卅日起依先後序號
遞補,逾期者由下一名候補者再予遞補,以此類推
日期
時間
停車區
94/09/27(二)
08:30-19:00 國青(辛亥)、國家地震中心、生技中心
94/09/28(三)
08:30-19:00 公館
94/09/29(四)
08:30-19:00 語言中心、水源
94/09/30(五)
08:30-09:30 各停車區候補人員1-10號
09:30-10:30 各停車區候補人員11-20號
10:30-11:30 各停車區候補人員21-30號
11:30-12:00 各停車區候補人員31號以後
01:30-16:30 未中籤但欲辦理尚有空位之停車區者
註:1.辦理地點:華南銀行台大分行地下室 電話:33665226。
2.建議日程係為分散辦理人潮,做好服務而設,個人如因故未能於上述分配時間辦
理,應先通知事務組羅小組辦理保留,最遲應於9月30日前完成。
四、本期學生汽車停車證有效期限五個月(自94.10.01至95.2.28止),停車費需一次繳
清。申請辛亥、公館、水源、國家地震中心旁及生技中心停車證,停車管理費計
1500元;申請校內語言中心前停車證者,停車管理費計3500元。須長期
停放校園過夜(午夜零時起至上午七時止)者,請辦理夜間停車證,但須加倍收費。
五、申請國青旁、公館、國家地震中心旁及長興停車證者,須繳交感應卡押金300元;
生技中心須繳交遙控器押金1000元,以利24小時自由進出,感應卡及遙控器視同
停車證不得轉借他人。
六、申請校內停車證者,限從最鄰近停車區之校門進出,不得穿越校園。
七、學生外圍停車證分為辛亥路、國家地震中心旁、生技中心旁、公館及水源校區五種
與校內有語言中心前一種,均限量發給:
位置 停車區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校外 辛亥路 (國青) 50 10
公館 280 30
水源 450 50
國家地震中心旁 100 20
生技中心旁 50 10
校內 語言中心 10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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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