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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蔡正元嗆台大法律生:沒種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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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啦!. 無論有沒有犯罪. 都不需要“故意”去掛失自己的東西. 無論是畢業證書、律師證或身分證等等. 第一、. 這浪費錢. 有閒錢的話. 可以捐給需要的人. 比較有意義. 不需要這樣搞來花錢. 第二、. 浪費行政資源. 大家都知道行政資源都有限. 假如有人佔去的話. 勢必會影響到其他要使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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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嗆台大法律生:沒種小混混. 將接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在臉書PO文,指有部分台大法律系學生說要發動「掛失律師證」因為律師證上有羅瑩雪的簽字章。蔡正元批,這部分台大法律系學生根本只是黃國昌之流的小狗腿,沒種的小混混。. 蔡正元說,沒有遺失證件卻故意掛失,犯什麼罪自己很清楚,有種就掛名掛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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