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臺大學生會+研協會共同聲明

看板NTU作者 (上鎖的房間)時間1年前 (2022/08/14 01:23), 1年前編輯推噓1(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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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學生會、研究生協會關於近日學術倫理事件之共同聲明】 各位關心學術倫理的同學、老師,大家好: 作為台大的學生自治組織,我們關心校園公共議題,也在乎社會時事脈動,數日以來的論 文風波,學生會與 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 皆密切注意發展。遵守學術倫理是我們秉持的信 念,也是基本要求,我們絕對無法接受任何形式的抄襲和剽竊行為,也並無逃避回應此事 。針對近日爭議個案,我們要重申尊重學倫會運作及當事人行政救濟程序的立場,同時深 刻思考如何制度性地預防類似爭議發生。這不只是台大的問題,也是台灣學術界該共同思 考的問題。 經過兩會同學討論、請教教授意見等環節,我們初步盤點出因此案所延伸出的四大問題, 盼作為日後與各方關係人檢討制度、研擬對策的方向: 一、研究生學術倫理事件中指導端之責任 就台灣情況而言,碩士階段的論文寫作多半仍跟隨指導老師腳步,或以研究室既有計畫作 為畢業論文。因此,在文獻回顧、研究方法甚至分析資料等層面,指導教授的角色顯得格 外重要。事實上,指導教授原本就負有監督、引導學生研究、完成學位論文的責任。然而 當研究生被認定抄襲、學位遭撤銷後,在台大既有規範下指導教授無須直接負起任何責任 。 參考〈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學位論文學術倫理審議辦法〉第11條後段之規定:「經本校撤銷 之學位論文,其指導教授應負指導論文監督不周責任,並由所屬學系另行處理。」不僅如 此,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四條第二項第三款明文「重要作者 兼學術行政主管、重要作者兼計畫主持人,對所發表著作,或指導教授對其指導學生所發 表之學位論文,應負監督不周責任。」顯見無論在他校或母法的規範上,指導教授對於其 指導之研究生所發表的論文,應負擔起一定的責任。 我們認為,論文品質與學術倫理需要學生與指導教授共同來維護,當發生學術倫理爭議事 件時,應一併針對指導過程與方法進行調查,釐清指導教授在爭議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以最高標準檢視學術殿堂中的「指導人」。至於指導教授具體應負起之「責任」為何,如 何進行調查?係交由系所評定或教評會懲處?指導教授遭懲處後相對應的救濟管道?我們 認為均有討論空間,但應該朝此原則方向思考。 二、指導教授研究與教學投入心力之調配 研究生與指導教授之間進行良好的學術互動,從而使研究生撰寫學位碩士論文作為學術工 作的成果,是研究所階段重要的學術訓練。但現況是教授在指導學生外,還需身兼研究、 教學等事務。當時間有限,升等制度僅強調研究,而教授又必須指導多位學生及一定開課 時數時,即可能導致教學或指導品質下降,對教授、學生是雙輸的結果。 過去針對教授升等方式曾有多元管道的討論,台大也制定相應的規範,在〈國立臺灣大學 專任教師升等作業要點〉第三條明文規定「各學院(中心)應就教師之研究、教學、服務 的整體績效表現,訂定各項嚴謹之升等評量依據、方式及基準。」雖然多元升等的立意良 善,但在現行實務仍強調教授學術代表作、參考作的審查機制上,多元升等衡量指標未能 發揮原先的規劃與作用。我們認為應落實多元升等指標,納入研究之外的工作成果,積極 肯定教授在教學與指導上的付出,從結構問題上確保教學、指導與研究品質兼容的方式。 三、反思學位意義與相對應之取得條件 《學位授予法》第七條對取得碩士學位的條件並不限於論文,法律授權碩士班屬專業實務 者,得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專業實務報告的要求則在〈各類學位名稱訂定程序授予要件 及代替碩士博士論文認定準則〉中有明文,博士班亦有相關規定。 事實上,台大公衛所就有MPH(碩士論文-實務實習成果報告)、MS(研究型學位論文) 的區分,該學位官網如此介紹:「MPH招收對象為具有工作經驗之在職人士,希冀學生結 合職場經驗與在校所學課程內容,未來面臨國家公共衛生重大議題時,可適時應用所學以 為應對。」放眼國外,英國有一年學習型碩士、兩年研究型碩士的區分;美國則有學校的 MPH只需修畢學分即可拿到學位,不需要另外撰寫學位論文之制度。 我們絕非鼓吹「不做研究也能取得學位」之風氣,而是知悉取得碩士學位並非以完成研究 型的論文為唯一條件。台灣社會應重新反思不同學位的意義,對於終身學習、實務訓練或 技術培養之目的都應有更彈性的作法,從根本建立符合需求與目的之學習環境與畢業條件 ,無須全面要求如在職進修、EMBA均須完成一般研究型論文。當然,其取得學位之證明亦 須與一般研究型碩士有所區分。 四、審定過程事後應更完整揭露 目前在〈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中要求學術倫理審 定會的委員名單應予保密,審定的過程也應以秘密方式為之。我們尊重審定過程保密以達 保護審查委員、做出客觀公平的審定結果,但對於未明文要求保密之事項,皆應以事後完 整公開為原則。具體而言,至少應將審定結果報告書、討論過程之書面資料等文書於審定 後公開,以昭公評。 最後,對於同學或校友自主發起的連署,我們都予以尊重,這些連署所表達的立場、訴求 都不盡相同,也是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的展現。 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 同樣和大家一樣關注 學術倫理也堅守學術倫理,抄襲爭議並非一日之寒、亦非因一人而起,唯有社會各界真正 將目光焦點放在「未雨綢繆」之上,共同倡議設法改善學位制度、取得標準以及高教資源 分配問題,社會和我們所共同期待的道德標準才有實現的一天。 以上所談及的問題,將是本屆學生會與研協會研擬改革的方向,我們也希望今日過後,社 會各界對於學術倫理的重視及相關制度的檢討不退燒,仍能持續焦點及投入社會資源於此 ,實實在在的營造美麗的高教環境。 https://www.facebook.com/NTUSA/posts/5651762311511557 -- 大家討論一下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45.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660411403.A.FAD.html ※ 編輯: capsspac (114.35.45.52 臺灣), 08/14/2022 01:23:52

08/14 01:33, 1年前 , 1F
怎麼不是台羅?看不起我們把大家都當文盲嗎?
08/14 01:33, 1F

08/14 02:40, 1年前 , 2F
字太多 請人翻成台羅跟英文太貴了ㄅ
08/14 02:40, 2F

08/14 07:11, 1年前 , 3F
1指導教授的問題2指導教授的問題3碩士一定要寫論文?4學倫會
08/14 07:11, 3F

08/14 07:11, 1年前 , 4F
你們皮給我繃緊一點(阿通師:是不是有人在臭阿)
08/14 07:11, 4F

08/14 09:24, 1年前 , 5F
有人有台羅體嗎 這什麼文
08/14 09:24, 5F

08/14 09:35, 1年前 , 6F
認真看完,論點ok,推一下
08/14 09:35, 6F

08/14 09:48, 1年前 , 7F
除了第一點以外哪裡ok了?二就是在幫陳開脫,三在幫
08/14 09:48, 7F

08/14 09:48, 1年前 , 8F
林,四在噴台大黑箱
08/14 09:48, 8F
第二點應該是認為教授升等壓力會影響指導論文品質? 但早就已經是正教授的陳明通,難道是因為「升等壓力/教學與研究負擔」,所以才「疏於把 關小智論文品質」(或甚至更嚴重的情況)嗎?這要嘛是真的不懂,要嘛就是避重就輕了。

08/14 09:51, 1年前 , 9F
學生會既然發這種聲明,應該說第三四點怎麼來的。台大為
08/14 09:51, 9F

08/14 09:51, 1年前 , 10F
何有必要開放更多不用寫論文的專班?記者會列出十幾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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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09:52, 1年前 , 11F
由為何還不夠公開,而不是這樣單方面要求而不附理由
08/14 09:52, 11F
※ 編輯: capsspac (114.35.45.52 臺灣), 08/14/2022 09:58:16

08/14 09:53, 1年前 , 12F
發這種聲明不如不發,就只是淡化林智堅責任而已
08/14 09:53, 12F

08/14 10:03, 1年前 , 13F

08/14 10:49, 1年前 , 14F
通篇說廢話打高射砲,不愧是學生會
08/14 10:49, 14F

08/14 10:50, 1年前 , 15F
期待下一個藍的在台大抄襲時學生會還能發一樣的聲明
08/14 10:50, 15F

08/14 10:51, 1年前 , 16F
不要再用什麼學生會一年換一次的爛藉口開脫責任
08/14 10:51, 16F

08/14 10:51, 1年前 , 17F
Friend5566出現了 笑死
08/14 10:51, 17F

08/14 10:53, 1年前 , 18F
中山學生會好歹連署叫那幾個抄襲的滾蛋
08/14 10:53, 18F

08/14 11:21, 1年前 , 19F
官話講的很6嘛…
08/14 11:21, 19F

08/14 11:47, 1年前 , 20F
五六不能亡
08/14 11:47, 20F

08/14 12:13, 1年前 , 21F
聲明擬了這麼久 是給黨修改過幾回?
08/14 12:13, 21F

08/14 13:08, 1年前 , 22F
笑死,我大56終於強勢回歸了
08/14 13:08, 22F

08/14 14:03, 1年前 , 23F
請問文青體是一種現代駢文嗎
08/14 14:03, 23F

08/14 14:39, 1年前 , 24F
第四點聲明牴觸「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
08/14 14:39, 24F

08/14 14:39, 1年前 , 25F
現在是為了轉移焦點,公然叫台大違反教育部母法嗎?寫這
08/14 14:39, 25F

08/14 14:40, 1年前 , 26F
篇聲明之前心中只有黨意而沒有法治精神吧
08/14 14:40, 26F

08/14 17:09, 1年前 , 27F
台大學生會不就一群文組在玩扮家家酒
08/14 17:09, 27F

08/14 17:54, 1年前 , 28F
研協搞不好就是國發所的
08/14 17:54, 28F

08/14 18:43, 1年前 , 29F
大概要先給青年部審過才能發聲明 所以拖了比較久
08/14 18:43, 29F

08/14 19:48, 1年前 , 30F
uuss大正解
08/14 19:48, 30F

08/14 21:25, 1年前 , 31F
研協不就是原東華學生會長現在城鄉所的
08/14 21:25, 31F

08/14 22:36, 1年前 , 32F
黨很滿意
08/14 22:36, 32F

08/14 22:48, 1年前 , 33F
覺得不是簡單地要淡化林的責任,而是看來有人想借機翻掉陳
08/14 22:48, 33F

08/14 22:48, 1年前 , 34F
這山頭,若成功翻掉,就可搶食其擁有的學界和政界的資源
08/14 22:48, 34F

08/15 01:28, 1年前 , 35F
論點ok 但通篇都是廢話和官話 不是半路出家研究學術倫理
08/15 01:28, 35F

08/15 01:29, 1年前 , 36F
也能得到類似的結論 重點是太晚發聲了 學位被拔了才在該
08/15 01:29, 36F

08/15 01:40, 1年前 , 37F
我就等著看阿通師會不會跟克拉克一樣會「負責」
08/15 01:40, 37F

08/15 09:40, 1年前 , 38F
怎麼不是用台英雙語
08/15 09:40, 38F

08/15 09:41, 1年前 , 39F
台大學生會之前的發言風格是這樣嗎_A_
08/15 09:41, 39F

08/15 09:58, 1年前 , 40F
八年前一條龍 八年後一條蟲 可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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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0:05, 1年前 , 41F
有人會說學生會一年一換,以前不代表現在
08/15 10:05, 41F

08/15 10:07, 1年前 , 42F
不過也真巧,12年大腸花,18年管中閔,20年罷韓,22年
08/15 10:07, 42F

08/15 10:07, 1年前 , 43F
抄襲堅,明明一年一換,台大學生會都是始終如一,真巧
08/15 10:07, 43F

08/15 13:02, 1年前 , 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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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5:02, 1年前 , 45F
台羅呢?
08/15 15:02, 45F

08/15 15:02, 1年前 , 46F
信仰不夠不能進學生會的
08/15 15:02, 46F

08/15 21:25, 1年前 , 47F
純噓學生會 另外幫h大更正一下 太陽花是14年喔 16年
08/15 21:25, 47F

08/15 21:28, 1年前 , 48F
學生會在吵的是罷免後來跑去慈湖潑漆的周維理
08/15 21:28, 48F

08/15 21:31, 1年前 , 49F
六年前暑假校園自治都環繞周維理這個名聲臭到不行的
08/15 21:31, 49F

08/15 21:34, 1年前 , 50F
違反承諾的會長當選人 至於情況如何 有勞老人補充了
08/15 21:34, 50F
文章代碼(AID): #1YzzuB-j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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