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BOT校內轉宿舍違約金 校務建言已刪文

看板NTU作者 (神奇的湯姆)時間5年前 (2019/01/09 09:20),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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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校務建言,給大家參考。 ================================================================= 主旨: 請校方協助同學與太子建設協商,取消因轉校內宿舍所產生之違約金。 1. 光是106學年度因轉校內宿舍開罰違約金分別為水源59人與長興 31人,人數很多。估 計太子靠違約金一年大概賺50-60萬。(請參考107-1第一次的BOT宿舍協調會會議記錄) 2. 太子建設2017年在台大BOT總共營收3億8千5百萬,稅前淨利1億5千4百萬,利潤率接近 40%。另外太子建設在台大BOT的稅前淨利,佔太子建設總利潤的近3成。太子建設一年光 是靠租金收益就可以賺這麼多,不應該再跟同學加收1個月違約金。太子建設也不可能因 為不收違約金就會有經營上的困難。 數據來源:太子建設公司受邀參加中國信託證券於107年11月22日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http://www.prince.com.tw/fr_legal_brief.php http://bit.ly/2AAvRjU 3. 抽到校內宿舍而放棄太子學舍的同學,大部分都是因為經濟上有困難無法支付太子租 金,才會選擇改住校內宿舍,如此再加罰一個月的違約金,對於同學的經濟困難雪上加霜 。 4. 根據最高法院判例(註),違約金是因為實際損害而產生,簽約時所約定的違約金,沒 有實際損害也不能向房客收取。況且太子建設因為經營學生宿舍,住宿率非常高,幾乎沒 有損害可言,為何可以用比民間契約更嚴苛的方式對待同學? 我認為太子建設利用學校的規定不正當的賺同學的錢,希望台大校方在下次BOT宿舍協調 會幫忙出面發言協調,並且給予太子建設壓力,要求取消校內轉宿舍之違約金。 註:根據高雄地方法院97年岡小字第986號:「......押租金係在擔保承租人押金之給付 及租賃債務之不履行,最高法院83年度台上字第2180號判例足資參照。易言之,押租金之 性質乃在於擔保承租人不付租金及對租賃物有所毀損應負賠償時,出租人如未獲賠償,得 由該押租金取償。」由前述最高法院判例與法院見解可知,押租金應該在實際有損害時才 能取償。 ======================================== 回覆單位 學生住宿服務組 同學您好, 關於您的建議,回覆如下所示: 針對太子學舍收取學生轉校內宿舍所產生之違約金,此議題已於107年11月19日在BOT宿舍 協調會議中有許多溝通。 ˙目前針對9月7日前,已入住或已繳訂的大一新生,若於9月7日前轉校內宿舍,可提出校 內宿舍證明,退訂金以及押金。 ˙舊生若已繳訂,但尚未入住,則僅退押金。 ˙舊生若已入住,租金以日計,將退還溢繳租金與一個月押金。 太子學舍表示,BOT為民營企業,其經營基礎與學校不同,需自負盈虧,故房屋租金定價 以及繳訂之經營方式也會不同。 本組會再與太子學舍並與學生有持續而充分的溝通,盡力取得雙方的平衡點。 敬祝 順心健康 臺大住宿服務組 敬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6.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46996850.A.030.html

01/09 11:52, 5年前 , 1F
高調
01/09 11:52, 1F

01/09 12:13, 5年前 , 2F
覺得簽約了再片面要求修改合約很怪
01/09 12:13, 2F

01/09 12:13, 5年前 , 3F
還以對方賺錢很多為理由要求不交違約金 不懂XD
01/09 12:13, 3F

01/09 12:38, 5年前 , 4F
又不是要求簽約在改約XD要求的是合約本身該修正
01/09 12:38, 4F

01/09 12:52, 5年前 , 5F
消保法打看看,應該有機會贏
01/09 12:52, 5F

01/09 12:53, 5年前 , 6F
明顯對消費者不利且不合理的條款可主張無效
01/09 12:53, 6F

01/09 13:57, 5年前 , 7F
太子學舍就是仗著"合約就是這樣,不爽不要住,後面還有人
01/09 13:57, 7F

01/09 13:58, 5年前 , 8F
排隊等著住"的心態啊!
01/09 13:58, 8F

01/09 13:59, 5年前 , 9F
法院見解是押租金應該在實際有損害時才能取償,太子學舍是
01/09 13:59, 9F

01/09 14:00, 5年前 , 10F
否應該舉證,因為解約造成X天的空房損失?
01/09 14:00, 10F

01/09 14:00, 5年前 , 11F
(事實上幾乎隨時有人候補,空房期間根本超短...)
01/09 14:00, 11F
文章代碼(AID): #1SDKno0m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