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葉俊榮未利益迴避? 傳私邀管中閔遭打槍

看板NTU作者時間5年前 (2018/07/18 22:18), 編輯推噓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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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獨)葉俊榮未利益迴避? 傳私邀管中閔遭打槍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大校長遴選案懸而未解,近日傳出教育部長葉俊榮,找上台大準校長管中閔的訴願委任律師俞大衛,盼俞大衛能透過與葉擁有大學同窗的關係,協助邀宴管,考量到雙方見面,可能違反《行政程序法》第47條規定的利益迴避原則,管因此並未回覆。 據知情人士指出,葉俊榮面對台大校長遴選案,立場採取的是「懷柔派」,一上任後,便嘗試透過管中閔的訴願委任律師俞大衛,盼俞大衛念在與葉俊榮曾是大學同班同學,能設宴邀請管中閔「坐下來談」,而多次打電話到台大管理學院辦公室的人,就是現在擔任教育部專門委員的莊貴瑜,而莊貴瑜多年擔任葉俊榮的秘書,這次跟著內閣人事異動,一同從內政部到教育部任職。 台大校長遴選案有解?葉俊榮 :兩個月內有結果 據了解,莊貴瑜在這2天多次致電到台大管院,表明自己是教育部長辦公室主任,希望能與管中閔通上電話,但管中閔並未與其通話,莊貴瑜則留言給台大管院助理,請管中閔回電聯繫。 對此,記者嘗試聯繫葉俊榮,葉本人並未接聽電話,莊貴瑜則表示,並未聽聞此事;俞大衛則說,他與葉俊榮確實是大學同班同學,針對葉俊榮是否邀宴管中閔,則強調「不宜多作回應」。 針對葉俊榮及教育部部長室是否私下邀約管中閔,管中閔助理不否認也不承認,僅表示管教授恪遵《行政程序法》47條規定,未與葉俊榮接觸或回應。 依照《行政程序法》47條規定:「公務員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時,應將所有往來之書面文件附卷,並對其他當事人公開。接觸非以書面為之者,應作成書面紀錄,載明接觸對象、時間、地點及內容」,葉俊榮若私下設宴邀約管中閔,可能觸及違反利益迴避原則的問題。 (旺報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718001931-260405 5.備註: 拔管尚未成功 俊榮繼續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40.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31923487.A.CC7.html

07/18 22:35, 5年前 , 1F
葉老師的正當法律程序
07/18 22:35, 1F

07/18 23:54, 5年前 , 2F
真不愧是耶魯大學的法學博士
07/18 23:54, 2F

07/19 00:41, 5年前 , 3F
據知情人士 據了解
07/19 00:41, 3F

07/19 07:05, 5年前 , 4F
請問葉部長是打算用釣魚辦案來對付管爺嗎?
07/19 07:05, 4F

07/19 10:15, 5年前 , 5F
立院有大小喬,教育部也要有一個了嗎XDD
07/19 10:15, 5F

07/19 12:51, 5年前 , 6F
他是認真以為他想喬掉嗎?
07/19 12:51,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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