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吳茂昆請辭聲明全文:人格遭汚蔑與羞辱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吳茂昆請辭聲明全文:人格遭汚蔑與羞辱 以最高道德標準請辭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退文,貼廣告也會被退文喔!
行政院今天證實教育部長吳茂昆請辭獲准,吳茂昆稍晚也發出聲明表示,自107年4月17日
我同意賴院長邀請,接任教育部長職務之後,特定媒體即開始撲天蓋地且用不實的指控抹
黑本人,在野黨立委亦極盡能事的羞辱我,將我刻畫成一個惡質的人。我這一生,無論在
任何位置,都兢兢業業面對各項挑戰,但從沒遭受如過去一個多月來,對人格的嚴重汚蔑
與羞辱。
以下為吳茂昆聲明全文:
各位親愛的伙伴,我已於上周末向行政院口頭請辭並獲准了。
自107年4月17日我同意頼院長邀請,接任教育部長職務之後,特定媒體即開始撲天蓋地且
用不實的指控抹黑本人,在野黨立委亦極盡能事的羞辱我,將我刻畫成一個惡質的人。我
這一生,無論在任何位置,都兢兢業業面對各項挑戰,但從沒遭受如過去一個多月來,對
人格的嚴重汚蔑與羞辱。
我長期在研究單位,擔任過大學教授、校長,也一直都在指導學生,因此,對於接任教育
部長一職進而規劃、實踐教育理念,是我認為無論多困難都應該要全力以赴的工作。然而
,從過去一個多月的發展來看,令我憂心的是,這些針對我個人的不實指控,已經造成教
育部同仁工作上不必要的困擾與負擔,更使行政院團隊受到傷害,許多該做的事因而延宕
。因此,幾經思量,我決定此時以最高的道德標準,向頼院長請辭,並已獲得賴院長的同
意。
在此,我必須向教育部同仁表示由衷的感謝。雖然我們共事僅有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即
使面對在野黨立委在立法院惡意且無理的挑釁,我們仍然順利完成幾項重要法案的審議。
108課綱的審查,即使在某團體不分是非的莫名杯葛情況下,我們在其它課審委員犧牲假
日開會的共同努力下,依然持續前進。我也希望,藉由我的離開,摒除掉外界無理的干擾
,讓部內同仁可以擴大腳步、向前邁進。
外界一直以我是因為要執行「拔管」才接任教育部長職務,事實不然!從願意擔任諮詢小
組成員到之後接任部長實際處理此事,我的立場及信念自始至終都一致。我認為,學術誠
信是建構一所大學的基本原則,國立大學受全國納稅人委託,教育我們的年輕人成為具有
全人人格及專業技能的國家棟樑。因此,尊重學術、維護學術自由、建立學術誠信是大學
必須具備的基本準則。大學校長是學校的領航人,其遴聘的人選,當然且必須要接受較高
道德標準的檢視;這個過程完全是對事不對人。
至於有關我在2005年10月擔任國科會主委時去中國開會的事,當時我是前往中國參加了兩
場國際性會議。行程之一是代表臺灣到中國蘇州參加國際學術會議(ICSU)。會議後再到杭
州,參加由香港科技大學與浙江大學合辦的國際學術高峰會議。當時是香港科技大學的校
長朱經武先生,亦即我的老師,邀請我去參加。與會的都是國際一流的科學家,同時也身
兼各自國家的科技政策負責人。除了朱經武院士及中國幾位院士之外,包括物理諾貝爾獎
得主Robert Laughlin (當時是韓國KAIST大學的校長),日本的北澤教授(Koichi
Kitazawa是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的President),擔任美國空軍科技研發辦公
室主任的Harold Weinstock,美國加州大學的Marvin Cohen,愛爾蘭科學基金會的
William Harris等國際重量級的科學家。
當年這兩場國際會議的行程,事先都已向行政院提出申請,並循程序簽辦,而在行政院回
函給國科會的公文中,對於香港科大在杭州所舉行的國際會議並未准駁。由於該場會議在
周六、周日舉行,且出席者都是各國科技政策的負責人,因此,當時在朱經武校長當面力
邀下,且考量出席會議可大幅增加臺灣在科技領域發展的國際曝光度,我才決定轉往杭州
與會。
我們的年輕世代未來將要面對一個知識與科技快速變化的時代,許多現在慣用的科技及生
活方式,不出幾年,將面臨極大的轉變。做為師長,我們有責任貢獻知識與所學,引導他
們發掘問題、解決問題並建構出未來的藍圖,因此,我們的教育絕對不能因為意識形態對
立而陷入泥沼,而是要回歸真正的理性討論與思辨。臺灣做為世界上最值得驕傲的自由民
主的國家之一,在政治上還有進步成長的空間;在教育上,我相信,我們願意一同為了捍
衛學術自由民主、教育下一代為社會公平正義的價值而努力,不管面臨多大的困難。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168431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人格遭汚蔑與羞辱" ....?
那請問你們對管中閔做的事叫做甚麼?
「行政院回函給國科會的公文中,對於香港科大在杭州所舉行的國際會議並未准駁。由於
該場會議在周六、周日舉行,且出席者都是各國科技政策的負責人,因此,當時在朱經武
校長當面力邀下,且考量出席會議可大幅增加臺灣在科技領域發展的國際曝光度,我才決
定轉往杭州與會。」
靠邀,那不就是違法?扯這麼多?
實際上就是未獲同意而前往不是嗎?
然後未經同意在美國開公司的事連提都不敢提了?
在校長任內未經同意當一堆基金會的董事也不敢提了?
丟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33.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27574305.A.3BA.html
→
05/29 14:15,
6年前
, 1F
05/29 14:15, 1F
噓
05/29 14:15,
6年前
, 2F
05/29 14:15, 2F
→
05/29 14:15,
6年前
, 3F
05/29 14:15, 3F
推
05/29 14:15,
6年前
, 4F
05/29 14:15, 4F
推
05/29 14:17,
6年前
, 5F
05/29 14:17, 5F
→
05/29 14:45,
6年前
, 6F
05/29 14:45, 6F
→
05/29 15:29,
6年前
, 7F
05/29 15:29, 7F
→
05/29 15:51,
6年前
, 8F
05/29 15:51, 8F
→
05/29 16:35,
6年前
, 9F
05/29 16:35, 9F
推
05/29 18:02,
6年前
, 10F
05/29 18:02, 10F
→
05/29 21:19,
6年前
, 11F
05/29 21:19, 11F
推
05/30 00:54,
6年前
, 12F
05/30 00:54, 12F
→
05/30 00:54,
6年前
, 13F
05/30 00:54, 13F
→
05/30 00:55,
6年前
, 14F
05/30 00:55, 14F
→
05/30 00:55,
6年前
, 15F
05/30 00:55, 15F
推
05/31 21:55,
6年前
, 16F
05/31 21:55, 16F
噓
06/02 02:04,
6年前
, 17F
06/02 02:04, 1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