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檢舉板規修正討論
首先要向各位說聲抱歉,我並不會每篇文章都點進去看,所以如果在看文章的當下有看
到任何違反板規的文章或是推噓文,請大家不要吝於檢舉,在這裡先謝過大家了。
另外想說的是,原則上我不會太過於干涉大家的討論內容,只要話題是圍繞在台大上面
,因為我相信台大板應該要是一個自由言論的地方,不會因為看不慣對方的言論或是站
在和自己反對的立場就想要去消滅他們的聲音,這樣其實跟檯面上政治人物在做的事情
沒什麼兩樣;只要大家能夠圍繞在台大的討論範疇,一些像是戰院戰科系或是抨擊的言
論我不會太去做處理,畢竟我相信大家應該是沒有甚麼惡意的啦(是吧)。
但像是有板友檢舉的這幾篇有關伊斯蘭教的言論(詳見下篇警告公告)的確就蠻不適當
的,如果要在其他能夠這樣講話(?)的板面討論我是無所謂,但是在台大板的話1.沒有
NTU點2.仇恨性言論,這樣其實不太妥當。對不起當時我可能因為忙著期中疏於管板,這
是我個人的失職;但說實在的,過了兩個多月沒人檢舉,是否也可以算是大家對於這樣
行為的默許?我覺得這是一個值得討論的點啦,畢竟這樣挖古文檢舉一方面如果在當下
又做判決感覺有失比例原則,另外如果大家都跑去挖古文檢舉別的話,感覺最後會變成
一種報復性的檢舉,這樣可能會變成一種惡性循環啦。這次的判決我先依照2-1警告一次
,希望這會是我最後一次對於古文的檢舉受理(XD)。
在這裡想拋出一個討論的想法,是否可以像是NBA板對於檢舉的規定去做NTU相關的板規
修正?以下是NBA板關於檢舉的版規:
1.來信及置底檢舉區需在三日內文章,逾期不受理。
2.過期之發文/推文紀錄,可作為期限內檢舉之類似犯行等相關佐證,
檢舉時以私信告知板主,須符合檢舉格式。
3.已被水桶之板友,須在水桶解除後,方能行使檢舉權利。
4.檢舉人亦不得檢舉已入水桶之板友,待板主公告處理完畢,再行檢舉下一封。
5.檢舉人不許修改事證中版友言行,否則視為誣告,亦不得威脅板主,
違者永不再受理相關檢舉。
感覺這樣的規定是否能夠營造一個較為正面的檢舉風氣(?),大家覺得呢?
其實在任期的最後有蠻多事情想去推動:像是轉文的時候要刪除原文的推文,因為大部
分被轉來的文章都是來自八卦板,下面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不適當的推文違反板規了
但也不能去處理;又或是新增推噓文相關的罰則,但如同上面第二段說的,我希望台大
板是一個能夠自由討論的空間,限制的越多只是讓大家更不自由,又或者是有更多的漏
洞讓大家去鑽,這樣感覺也不是設立罰則的本意。但都要卸任了就交給之後的板主再去
討論或是改變吧,不要越俎代庖了。
這次也是順著剛好有這個機會拋出這樣的修正的想法,想請大家一起討論、交換一下想
法,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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