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檢舉板規修正討論

看板NTU作者 (我的床上有一隻貓!)時間7年前 (2018/01/28 22:13), 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4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首先要向各位說聲抱歉,我並不會每篇文章都點進去看,所以如果在看文章的當下有看 到任何違反板規的文章或是推噓文,請大家不要吝於檢舉,在這裡先謝過大家了。 另外想說的是,原則上我不會太過於干涉大家的討論內容,只要話題是圍繞在台大上面 ,因為我相信台大板應該要是一個自由言論的地方,不會因為看不慣對方的言論或是站 在和自己反對的立場就想要去消滅他們的聲音,這樣其實跟檯面上政治人物在做的事情 沒什麼兩樣;只要大家能夠圍繞在台大的討論範疇,一些像是戰院戰科系或是抨擊的言 論我不會太去做處理,畢竟我相信大家應該是沒有甚麼惡意的啦(是吧)。 但像是有板友檢舉的這幾篇有關伊斯蘭教的言論(詳見下篇警告公告)的確就蠻不適當 的,如果要在其他能夠這樣講話(?)的板面討論我是無所謂,但是在台大板的話1.沒有 NTU點2.仇恨性言論,這樣其實不太妥當。對不起當時我可能因為忙著期中疏於管板,這 是我個人的失職;但說實在的,過了兩個多月沒人檢舉,是否也可以算是大家對於這樣 行為的默許?我覺得這是一個值得討論的點啦,畢竟這樣挖古文檢舉一方面如果在當下 又做判決感覺有失比例原則,另外如果大家都跑去挖古文檢舉別的話,感覺最後會變成 一種報復性的檢舉,這樣可能會變成一種惡性循環啦。這次的判決我先依照2-1警告一次 ,希望這會是我最後一次對於古文的檢舉受理(XD)。 在這裡想拋出一個討論的想法,是否可以像是NBA板對於檢舉的規定去做NTU相關的板規 修正?以下是NBA板關於檢舉的版規: 1.來信及置底檢舉區需在三日內文章,逾期不受理。 2.過期之發文/推文紀錄,可作為期限內檢舉之類似犯行等相關佐證, 檢舉時以私信告知板主,須符合檢舉格式。 3.已被水桶之板友,須在水桶解除後,方能行使檢舉權利。  4.檢舉人亦不得檢舉已入水桶之板友,待板主公告處理完畢,再行檢舉下一封。 5.檢舉人不許修改事證中版友言行,否則視為誣告,亦不得威脅板主, 違者永不再受理相關檢舉。 感覺這樣的規定是否能夠營造一個較為正面的檢舉風氣(?),大家覺得呢? 其實在任期的最後有蠻多事情想去推動:像是轉文的時候要刪除原文的推文,因為大部 分被轉來的文章都是來自八卦板,下面有時候會看到一些比較不適當的推文違反板規了 但也不能去處理;又或是新增推噓文相關的罰則,但如同上面第二段說的,我希望台大 板是一個能夠自由討論的空間,限制的越多只是讓大家更不自由,又或者是有更多的漏 洞讓大家去鑽,這樣感覺也不是設立罰則的本意。但都要卸任了就交給之後的板主再去 討論或是改變吧,不要越俎代庖了。 這次也是順著剛好有這個機會拋出這樣的修正的想法,想請大家一起討論、交換一下想 法,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17148829.A.AA7.html

01/28 22:15, 7年前 , 1F
欸那個順便宣傳一下,大家來選板主> <
01/28 22:15, 1F

01/28 22:18, 7年前 , 2F
我覺得不每篇文章都點進去看不OK耶
01/28 22:18, 2F

01/28 22:19, 7年前 , 3F
推文當然沒辦法隨時更新 但主文最好還是每篇看一下吧
01/28 22:19, 3F

01/28 22:57, 7年前 , 4F
好啦先個你說個對不起,其實比較好的方式是像上面說的
01/28 22:57, 4F

01/28 22:58, 7年前 , 5F
版主每篇都要看,可是不見得要當天看完,可以在下面板
01/28 22:58, 5F

01/28 22:58, 7年前 , 6F
規標示目前兩個版主看到哪一天,時間至少不能超過一周
01/28 22:58, 6F

01/28 22:59, 7年前 , 7F
ntu又不是多少文章至少把每篇內文看過不算過分吧
01/28 22:59, 7F

01/29 10:35, 7年前 , 8F
對不起…我會認真把每篇文章都認真看完的QQ
01/29 10:35, 8F

01/29 10:42, 7年前 , 9F
不用了啦你都花這麼多心力了丟給下一任就好了
01/29 10:42, 9F

01/29 12:48, 7年前 , 10F
覺得設定個期限滿有用的 各種方面都是XD
01/29 12:48, 10F

01/29 12:49, 7年前 , 11F
時限可能訂7天或14天 這樣比較符合大學生週期(?)
01/29 12:49, 11F
文章代碼(AID): #1QRTgTgd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