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社團要錢(定期規劃統籌)的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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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一天半以後)更新:課外活動組表示日後會再行公告,
針對實施日期、實施程度、運作說明等做進一步的規劃。
請各位先等公告出來,屆時還有疑問的話再去詢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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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兩週後)更新:
大約4/10課外活動組有寄信公告了。內容大同小異、不過本學期是宣導期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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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非正式公告,避免誤會先行移除)
前幾天跑課外活動組確認這件事了
簡單來講,這個學期(105-2)開始,所有要錢的活動都得是申請一般活動
而且得在活動開始前7~14個工作天提交申請
(雖然課外組的哥姐強調一直都是這樣,可是我上學期社內活動請款也很順利?)
(01:52補充:找到規範了-社內活動都必須是「未申請補助」的活動
且核銷於系統中都是在「定籌」底下,嚴格說起來不是社內活動請款。
【基本Q&A】整理如下(回答都是來自課外組)
Q.如此設計,目的何在?
->期望所有活動都要經手課外組、尤其是活動內容(企畫書)的部分,
並藉此加強學期規劃能力。
(額...課外組你們是嫌本來還不夠忙嗎(" ̄▽ ̄)
Q.必備文件是什麼?
->活動申請表與活動企畫書,前者來自社團活動資訊系統的一般活動。
Q.可以重複使用定籌提交的企畫書嗎?
->可以。不過要注意項目必須更新過(例如社課內容與日期必須與實際結果相符)
Q.糗了,我有許多活動沒有這麼做...
->自己想辦法囉。後面的活動儘量照著這個規則走(申請一般活動)、請滿經費吧。
真的擔心的話請私底下去找你的哥姐討論。
【進階/技術性問題】
Q.如果我活動在定籌審核/核發經費項目之前就開始舉辦(開學頭3~5週)
那我也要提前7~14工作天申請活動嗎?
->是的。就算你不知道這活動有沒有分配到定籌經費,還是要這麼做、
不然不能拿該活動的項目/收據發票要錢。
(反正定籌本來就沒有在在意申請的項目跟核銷的項目是否一致...)
Q.「活動辦理前」是指什麼時候?
->就是你在社團活動資訊系統上面填寫的活動開始日期。
(以後開始日期不能忽略/直接帶入了唷)
Q.在定籌上只提出1份企畫書、系統中活動卻拆成2個以上申請的話
要提交幾份企畫書?內容可以一樣嗎?(ex.社課前半學期/後半學期借場地)
->內容只要包含到當次活動內容(並且有更新)就可以提交了。
(ex.後半學期社課的企畫可以提交跟定籌用到的企畫(更新版);
但不能用只包含到前半學期社課的企畫來取代)
Q.那如果要錢的項目都得用「一般活動」申請,那「社內活動」還可以幹嘛?
->你如果有不需要錢/核銷經費(but需要場地)的活動,再申請社內活動吧(′.ω.`)
ex.社課想核銷經費的話,就算只有校內/社內人士參加 也還是要申請一般活動。
ex.幹部開會只是想借個場地、錢會自己墊/沒有要核銷,那就用社內就好。
(沒社辦也沒錢的社團:)
Q.那幹嘛取名叫「社內活動」、並在(管理組)法規上寫誤導人/不完整的敘述呢?
(課外組)那是活大管理組處理系統的事情啦,不要找我們。
(同時間的活大管理組)系統與場地借用本來都是課外組的事情,
是他們人手不足、我們才會協助分擔。
以上資訊分享出來,希望能幫到同樣有在經營社團的其他同學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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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你的肝在你體內 它非常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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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3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90802851.A.EFC.html
※ 編輯: SamThunder (59.115.32.39), 03/29/2017 23:55:56
噓
03/30 00:46, , 1F
03/30 00:46, 1F
01:44 大改之前給予的回應,以免造成更多不必要的誤會。
【原版本(105-1)以前的要錢方法】
1. 申請「定籌」(系統中用一個一般活動創建)
2. 申請個別活動借場地(實務上不限哪種)
3. 把發票/收據等東西都放在「定籌」底下核銷
因為核銷單是綁著「定籌」,所以第二步申請什麼類型的活動都沒差。
【新版本的要錢方法】
1. (應該還是要?)申請「定籌」(系統中用一個一般活動創建)
2. 申請個別活動借場地(每個都必須是一般活動,而且活動前7~14天就要申請完成)
3. (應該還是?)把發票/收據等東西都放在「定籌」底下核銷
不過、定籌經費到上學期都還是整學期核銷的(沒有在看細項/個別支出的隸屬活動)
不知道以後要不要分開來核銷就是。(目前看來還是放在定籌底下核銷)
.....X的,我該不會又得去問一次了zzz
※ 編輯: SamThunder (59.115.32.39), 03/30/2017 00:56:53
*先道歉&註明:活大管理組網站的使用說明有提到這點:
「5場次(時段)以下、未申請活動經費補助且無校外人士參與
之下列活動項目,為社內活動。」
(然後用正面列舉法寫出一些常見活動)
這我還真的漏看了。囧。
所以真的要說的話,法規是有提到的。如果系統說明算是法規的一部份的話啦...
※ 編輯: SamThunder (59.115.32.39), 03/30/2017 01:03:57
噓
03/30 01:02, , 2F
03/30 01:02, 2F
「你如果要核銷就申請一般活動,社內活動以後恕不提供核銷。」
校方應該會如此回應吧。
※ 編輯: SamThunder (59.115.32.39), 03/30/2017 01:08:51
※ 編輯: SamThunder (101.12.224.168), 03/30/2017 01:54:11
看到這裡,如果有一些沒跑社團總務的網友不知道我們在供三小,那很正常。
...因為有名詞重複使用了(" ̄▽ ̄)
我試著解釋一下:「活動」這個名詞有兩種含意。
法規定義的活動:就社團平常在辦的活動啦。
系統定義的活動:社團有一個「社團活動資訊系統」,其上可以申請「系統活動」。
而「系統活動」又分為「一般活動」跟「社內活動」兩種類別。
那麼如何要錢?目前制度是去申請定籌、附上整學期所有活動的企畫書。
定籌怎麼申請?去系統創建「一般活動」。
簡而言之:你要替其他活動要錢,要先去活動系統創建一個活動,裡面附上
所有活動的企畫書。
(就系統來看)所有活動的經費核銷,都是綁在這個大活動(定籌)裡面核銷。
所以cxz123大說的不算錯:本來就只有一般活動可以申請經費(精確來講只有定籌)
也不算對:105-1以前的活動沒有申請活動仍然可以要經費,
只要放收據在大活動(定籌)底下依然要的到錢。
而dreamjade大的疑問也是差不多:
本來申請社內活動的活動場地費仍然可以補助(放在定籌底下還是可以要錢)
但是現在的話,不申請一般活動的活動,(在定籌底下的)經費會被砍掉
大概是這樣吧。各位活動了...我是說懂了嗎?
※ 編輯: SamThunder (101.12.224.168), 03/30/2017 02:28:53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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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常常爆氣/頭痛...然後有些哥姐不知道為什麼常常請假......)
→
03/30 11:30,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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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指導老師的部分除了信中表示完成5堂以上就可以申請以外,並沒有多加說明。
看起來應該是沒有改...吧。
(我們目前沒有指導老師、不甚了解運作方式...
大大有需要的話可能得麻煩您自己跑一趟詢問了QQ)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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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6:1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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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16:12, 8F
亂碼好啊,(跔E胬‧?)胬大大!
※ 編輯: SamThunder (140.112.4.209), 03/30/2017 17:33:54
推
03/30 18:11, , 9F
03/30 18:11, 9F
推
03/31 03:48, , 10F
03/31 03:48, 10F
那你幫我向隔壁維基研究社申請條目吧XD
※ 編輯: SamThunder (140.112.25.99), 03/31/2017 13:02:36
推
04/01 01:23, , 11F
04/01 01:23, 11F
※ 編輯: SamThunder (140.112.4.209), 04/13/2017 11: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