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辦離校前一定要所有東西都辦完
這篇算是血淚提醒 雖然現在離畢業季還有一段時間
畢業程序有很多 闖完關後辦好離校之後 許多東西就再也不能申請了
諸如 免費的校友證 要在畢業季申請 不是應屆的話就要多花300塊
還有一堆雜七雜八的證明例如 魯妹我修完了某學程的課
畢業之後才想到這可以申請一張證明
結果承辦人員表示這要『在學學生』才能申請
所以離校的那個瞬間許多權力都瞬間喪失囉~
(不得不說有種降等的感覺QQ)
提醒大家在學生證蓋上『已失效』之前
要申請的校友證啦~修課證明啦~證書啦~都一定要先弄一弄(菸
那為什麼愚蠢如果我不這麼做呢 (這樣才能來發勸世文啊
因為當時趕著出國&拿到畢業証書去研究所報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18.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49645848.A.98E.html
推
12/09 15:41, , 1F
12/09 15:41, 1F
→
12/09 15:41, , 2F
12/09 15:41, 2F
→
12/09 16:03, , 3F
12/09 16:03, 3F
我有打電話去問啊 他就說因為離校所以就不在系統內了
※ 編輯: w23514425 (101.13.18.232), 12/09/2015 16:08:57
→
12/09 16:22, , 4F
12/09 16:22, 4F
→
12/09 16:23, , 5F
12/09 16:23, 5F
→
12/09 16:25, , 6F
12/09 16:25, 6F
網站說明如下:
二、核發證明書
申請期限: 第一學期為1/15-1/31;第二學期為7/1-7/15。遇例假日則提前截止。
應備資料: 中(英)文歷年成績單及學分審核表,於期限前交回承辦單位。
核發程序: 審核通過,授與「國立台灣大學傳播學程證明書」。
審核資格及製作證明書約需費時一個月。證明書製妥後,由承辦人員通知領取。
所以照理說應該不能拒絕我
但我覺得這個規定可能本身直接預設是在學狀態,所以也很難去爭@@
另外仔細看修課規定我發現我有少修必修課程雖然學分有到但應該是不行申請證明了==
只能提醒大家符合規定趕快去申請QAQ
※ 編輯: w23514425 (101.13.18.232), 12/09/2015 16:3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