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學生法院判決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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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湊熱鬧的小草民不要鞭我QAQ(解讀有嚴重錯誤可以鞭)
結論是請求駁回(或許可以說申請學代輸了)
覺得有3個重點
1.行政行為的“執行”和“形成時的監督”是不同標的
2.暫時處分(保全)的目的和(制裁)不一樣,由於損害已經造成且不會再擴大,沒有必
要保
全,不應以制裁為目的做出暫時處分
3.法院創設了目前法規所無的保全制度(以退為近啊其實)
3其實滿高招的(吧?,英美法最基本的案例之一馬伯理訴麥笛遜案, 雖然馬伯理請求委
任狀失敗,但最高院卻趁機創設了司法違憲審查制度,為往後抑制行政權鋪路。
雖然585 599涉及的爭議是法律暫停適用 而非行政行為暫停,情形有點不同,我公法很爛
不敢斷言,不知道法官是否另有深意(?
我覺得學代會願意開特會(表示支持的學代不少),加上這活動滿大的,支持度也不低(
學生民意),若作成暫時處分,民意反彈可能傷害法院威信 , 尤其在可能民意逆風的情
況下,申請人和法官皆法律系居多,一定會被黑護短,威信傷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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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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