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台大商標使用請依相關規定申請

看板NTU作者 (Roderick)時間10年前 (2014/06/18 09:31), 10年前編輯推噓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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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學校寄的信,如下: 全校師生同仁們,大家好:   近日同學於校務建言提到,為避免本校商標遭誤用或濫用,請管理單位將相關規定周 知全體師生同仁。   本校商標使用請依「國立台灣大學商標使用管理辦法」(民國97年6月10日第2529次行 政會議通過)及「國立台灣大學商標使用申請及管理規則」(民國97年12月24日經本校商標 使用管理委員會通過)相關規定申請。   目前本校已註冊商標計有9枚,上述各項請參閱附件。                             總務處經營管理組 敬上 附件:http://homepage.ntu.edu.tw/~fss/coconet/TM/trademark.html 所以說在任何網頁使用「台大」或台大商標或「NTU」作為服務之表彰,比如說 Facebook粉絲專頁,不但有以行銷該粉絲專業為目的,且未經過商標權人同意,都可能違 反商標法第95條,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 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 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而且商標法是非告訴乃論,所以只要到警察局報案,這些紛絲專頁管理人很有可能會被起訴 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10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03055118.A.FAF.html

06/18 09:58, , 1F
你太天真惹 Facebook只針對重大刑事案件提供警方IP位置
06/18 09:58, 1F

06/18 10:18, , 3F
張惠妹被網友誣得性病提告 臉書不願給個資竟結案
06/18 10:18, 3F

06/18 10:20, , 4F
據《蘋果日報》報導,因臉書僅願協助偵辦殺人、擄人勒贖等6
06/18 10:20, 4F

06/18 10:21, , 5F
類案件,妨害名譽不在協助範圍
06/18 10:21, 5F
https://www.facebook.com/help/223752991080711/ 臉書重視商標喔 反正你說我說都不准,報案看看就知道了

06/18 11:53, , 6F
公訴罪是啥
06/18 11:53, 6F

06/18 12:50, , 7F
檢察官沒有那麼閒啦XD
06/18 12:50, 7F

06/18 12:55, , 8F
那以後叫台大風味好了
06/18 12:55, 8F

06/18 13:00, , 9F
不懂法規 請問這跟有無營利行為有關嗎? NTU版名也用NTU
06/18 13:00, 9F
服務不一定要是營利行為,NTU版名我就不知道有沒有向學校申請?

06/18 13:00, , 10F
06/18 13:00, 10F

06/18 13:17, , 11F
"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請問粉專算哪一類服務?
06/18 13:17, 11F
我覺得算是服務吧,服務那些投稿的人(? 可是還是請法官來界定比較準 ※ 編輯: roderick (140.112.25.106), 06/18/2014 13:53:13

06/18 16:10, , 12F
那某縣長狂印環保袋有機過授權嗎
06/18 16:10, 12F

06/19 18:20,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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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eEmE-l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