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 昨天早上10點於新生大樓與女九的那個路口

看板NTU作者 (Aaron)時間12年前 (2013/10/12 18:26), 編輯推噓5(6114)
留言21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昨天10點時,由於我必須在20分鐘內趕到社科院,因此騎車的速度比平常快了一些。 在路經女九與新生的那個路口時,車速過快加上雨天路滑,很不幸地撞到了一個過 馬路的女生。記得她當時人是倒在地上的,而我自己也差點飛了出去(幸好被腳踏 車困住才沒有發生此悲劇)。當時我很擔心她的狀況,因此馬上下來看她有無受傷 ,幸好她還能爬起來(我還以為她已經不省人事,那我就麻煩大了QQ),而且還跟 我說她很好,叫我不要擔心。本來想要送她去保健室,但她說她還OK。於是我就把 我的腳踏車牽起來騎走了。 進入正題: 發這篇文的用意是,雖然你(那一位穿藍襯衫的女生)說沒事,可是我看你的腳都 泛紅了,讓我很難過呀QQ。心中真的真的感到很抱歉。所以如果OK的話,不知道 如何補償你,醫藥費或什麼的都OK,吃一頓飯也行(誤)。 p.s 如果各位大大身邊有人前天還可以走路但昨天開始走路一跛一跛的,還煩請您 告訴她出來與我相認QAQQQQQQQQ。感謝! 我的聯絡方式:這個帳號的站內信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6

10/12 18:34, , 1F
既然你當下看出她都紅腫了,還照樣騎走,事後再發文?
10/12 18:34, 1F

10/12 18:37, , 2F
那當時怎不直接關心 0.0
10/12 18:37, 2F

10/12 18:40, , 3F
被撞到的怎麼不是我 0.0
10/12 18:40, 3F

10/12 18:58, , 4F
這樣都可以把妹,強者~
10/12 18:58, 4F

10/12 19:01, , 5F
當下是否應該主動留下個人資料? 如果對方有甚麼後遺
10/12 19:01, 5F

10/12 19:02, , 6F
症沒發現或是腳踏車有受損呢? 之前就有這樣的案例
10/12 19:02, 6F

10/12 19:02, , 7F
不過有來這邊主動發文算是亡羊補牢 給推
10/12 19:02, 7F

10/12 20:30, , 8F
我覺得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以後別騎快車 別撞後不理(?
10/12 20:30, 8F

10/12 20:49, , 9F
__後不理
10/12 20:49, 9F

10/12 23:24, , 10F
撞到倒在地上也不是小事故了吧... 只能說那人真好
10/12 23:24, 10F

10/12 23:38, , 11F
真的推至少要留下資料,我之前有一次騎腳踏車在椰林上被
10/12 23:38, 11F

10/12 23:38, , 12F
車撞到,不過因為沒怎麼大礙加上事發當時腦袋一片空白
10/12 23:38, 12F

10/12 23:38, , 13F
所以本來想跟駕駛說沒關係然後直接走掉的
10/12 23:38, 13F

10/12 23:55, , 14F
謝謝板上各位的提醒。回H大,我不知道是我的表達能力
10/12 23:55, 14F

10/12 23:55, , 15F
或是其他原因,但我覺得當下我並沒有不關心的意思。
10/12 23:55, 15F

10/12 23:56, , 16F
謝謝J大、R大,這真的是我的疏失,應該要留下個人資料
10/12 23:56, 16F

10/12 23:56, , 17F
但當時她走匆匆而我也急忙忙,所以完全忽略掉這一點。
10/12 23:56, 17F

10/12 23:56, , 18F
而這也是為什麼我發這篇文的原因。
10/12 23:56, 18F

10/12 23:57, , 19F
又,也希望之後大家騎車要小心,我自己也被撞過很多次
10/12 23:57, 19F

10/12 23:57, , 20F
所以也知道被撞的感受很不好。謝謝大家。
10/12 23:57, 20F

10/13 00:27, , 21F
一樓別那麼兇嘛
10/13 00:27, 21F
文章代碼(AID): #1IMIEv79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