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temu 永久水桶
事證:
作者 temu (革命英雄) 看板 NTU
標題 [問題] 為何醫學院各科系歌頌史懷哲、南丁格爾?
時間 Sun Aug 4 05:23:02 2013
───────────────────────────────────────
這個問題與討論 與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的各科系密切相關
新版主請不要再以「無關NTU版旨」為由 刪除我文章了
以下是我的問題
如我文章標題所說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南丁格爾Florence Nightingale這兩個人
而醫學院各科系的同學們,更是對這兩個人物很熟悉
其中
醫學系在許多課程當中 歌頌史懷哲是課程的重點之一
護理學在許多課程當中 歌頌南丁格爾是課程的重點之一
我原本也跟大家一樣,覺得這兩個人物的確很了不起,的確值得我們學習。
但是,後來,我越想越不對勁,越想越怪!
為什麼?
因為當我後來嘗試以一個較宏觀的角度去看待這兩個人物時
我發現史懷哲、南丁格爾其實並不是真的那麼值得我們學習的人物。
不可否認,他們在他們的時空背景裡的確有他們的貢獻。
史懷哲最為人所知的,是到非洲建設醫院並行醫。
南丁格爾最為人所知的,是在克里米亞戰爭時改善了戰場上的醫療環境。
但是
最大的問題就在於 他們所做的那種貢獻,格局太小,治標不治本!
史懷哲與南丁格爾,在他們生長的時空裡,他們的國家為了擴張自己國家的利益,到處發
動帝國主義侵略戰爭、到處殖民別人、到處欺負別人、到處壓迫別人。
史懷哲與南丁格爾在他們生長的時空裡,都是她們國家裡社經地位高、生活優渥的既得利
益者
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們是不是某種程度上也是間接地壓迫了殖民地的人民?
那麼
他們一邊間接地壓迫殖民地的人民,再一邊拿出自己一輩子也花不完的錢去殖民地或者戰
場上做了一些所謂「慈善」的事情,請問這樣子不矛盾嗎?請問這樣子的行為有什麼好歌
頌的呢?
如果先撇開「他們本身就是某種程度上的壓迫者」這件事不談
單純來討論他們是否是「真正的人道主義者」的話
我們也會發現
史懷哲終其一生努力行醫所救活的非洲人總人數,有任何一次殖民侵略戰爭裡被殺害的非
洲人多嗎?
史懷哲既然會對醫療資源匱乏的非洲人產生同理心與同情心,那為何不會對在殖民侵略戰
爭裡受害的非洲人產生同理心與同情心呢?
與其抱持著鴕鳥心態地埋頭苦幹行醫救人,為何不想辦法發揮自己在政治、經濟、社會方
面的力量去停止殖民侵略戰爭?
如我上述所說,你抱持著鴕鳥心態地埋頭苦幹行醫救人,是能救幾個人?
你如果是用政治、經濟、社會方面的力量去停止歐洲大國對非洲人的殖民與迫害,你一下
子就讓數以萬計的非洲人民得以安存!
再談到南丁格爾
南丁格爾的所作所為與貢獻,是間接在增強大英帝國的軍事武裝力量。
她今天救活了一個大英帝國軍人的生命,請問那名大英帝國的軍人之後到殖民地去殺害與
迫害更多的生命,這又算什麼?難道只有大英帝國的人民的生命才是生命,殖民地的人民
的生命就不是生命?
於是
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結論
就是史懷哲與南丁格爾這兩個人
他們在面對「生命」的態度,不是抱持著鴕鳥心態,就是抱持著雙重標準
這樣子的眼界與格局 實在是小到不值得我們學習。
那麼什麼樣的人物才值得我們學習呢?
舉兩個同樣是有醫學相關知識背景的人物:孫中山、切格瓦拉
孫中山、切格瓦拉都是在早年接觸與學習了醫學之後,對於生命的價值與平等有了深刻的
體悟,進而影響了他們在之後的生涯裡發動了追求公平正義的革命!
因為他們知道,革命,雖然無可避免地會造成破壞並流血,但是能救活更多的人、能讓
大多數的生命不再受到少數人的壓迫與奴役,進而讓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能平等安康!
孫中山、切格瓦拉的所作所,就像是在徹底了解病人病情之後,為了要救活病人、為了病
人未來的健康著想,而為病人動了治本的外科手術!
若非必要,誰也不願動外科手術
但是,這才是真正為病人的生命與健康著想所應該做的事情!
這才是所有醫學院各科系的同學們應該學習的吧?
若學習了史懷者、南丁格爾的所作所為
難保最後只會治標不治本地去做一些裝模作樣、毫無意義又虛偽的動作!
不去查明病人的病因(又或者是查明了,但故意視而不見),只會作作樣子給病人吃個口
服藥、包紮一下傷口
因為完全沒有侵入性的治療,也沒有見血
後代教育學者認為這樣子溫和的作法很「人道」(問題是對病情完全是治標不治本)
所以就在教科書裡歌頌他們為「偉大的人道主義者」
這就是我們現在的教育者的眼界與格局嗎?
為何我們的教育體制 專門挑這種眼界與格局很小的歷史人物出來歌頌?
為何不選擇一些真正對全世界人民做出大貢獻的歷史人物來讓我們學習?
難道是希望我們學生在接受完教育之後,未來也只會去做一些眼界與格局很小的事情,不
要去
做一些真正會改變全世界人民的大事情(例如:革命)嗎?
有沒有同學可以為我解答這個問題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28
※ 編輯: temu 來自: 140.112.24.28 (08/04 05:29)
→
08/04 05:49,
08/04 05:49
→
08/04 07:45,
08/04 07:45
噓
08/04 07:46,
08/04 07:46
噓
08/04 08:31,
08/04 08:31
推
08/04 08:41,
08/04 08:41
→
08/04 08:42,
08/04 08:42
→
08/04 08:42,
08/04 08:42
噓
08/04 08:50,
08/04 08:50
噓
08/04 08:53,
08/04 08:53
噓
08/04 09:02,
08/04 09:02
噓
08/04 09:04,
08/04 09:04
噓
08/04 09:11,
08/04 09:11
噓
08/04 09:26,
08/04 09:26
噓
08/04 09:33,
08/04 09:33
推
08/04 09:37,
08/04 09:37
噓
08/04 09:52,
08/04 09:52
→
08/04 09:53,
08/04 09:53
→
08/04 09:53,
08/04 09:53
→
08/04 09:53,
08/04 09:53
板規:
13.禁止發表討噓、引戰或鬧板之文章。
與其他板友意見不同也請私信解決勿發文或推文攻擊、引戰。
違反者給予水桶兩周處分,文章刪除或是酌情劣退。
討噓文:板主認定為刻意且惡意引起板友噓文者,得認定為討噓文。
引戰文:文章裡使用挑釁、輕視等方式刻意引發筆戰,得認定為引戰文。
鬧板文:文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且明顯為惡意者,得認定為鬧板文。
不適合在本板發表、或是有更適合板面之文章。
不具公共討論價值或內容。
明顯為衝文章數而亂發文章者。
使用分身來干擾看板秩序者。
一星期內於ptt內其他三個板以上發出相同或類似內容之文章。
一個月內在NTU板發出超過兩次相近內容之文章。
文章有不實或謊報等欺瞞其他板友之內容。
文章有輕視或敵視板友等會引起板面爭執之內容。
其他未列舉但板主認知已影響看板秩序之情況。
判決:
這篇之前已經刪過一次了,這次是跨越時空的手動置底+累犯+鬧板
處永久水桶,劣文
申訴:
NTU_service/站內信
備註:
清晨五點突襲我
--
◢▇ ◥◣ ╦ ╔═╗ ╔╦╗ ▇▍▂▄
◢█◤ ▂▄▅▅▆█▍ ║ ╠═╣ ║║║ ▄▅▆▇████◤
◥██◤ ̄ ▂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166
推
08/04 10:34, , 1F
08/04 10:34, 1F
推
08/04 10:35, , 2F
08/04 10:35, 2F
→
08/04 10:40, , 3F
08/04 10:40, 3F
→
08/04 10:45, , 4F
08/04 10:45, 4F
→
08/04 10:45, , 5F
08/04 10:45, 5F
我剛剛也想很久 我遲遲不能決定 我覺得好像三個都有
推
08/04 10:45, , 6F
08/04 10:45, 6F
→
08/04 10:56, , 7F
08/04 10:56, 7F
認真討論在不引起板面爭執的情況下我不會管 ~_~
當時這篇PO在course板就被大家"認真討論"一番了 現在原文原汁原味再發過來
你覺得他是想認真討論嗎?
→
08/04 10:58, , 8F
08/04 10:58, 8F
他是來鬧板的 原因同上
推
08/04 10:58, , 9F
08/04 10:58, 9F
※ 編輯: IAmAwesome 來自: 140.112.218.166 (08/04 11:01)
→
08/04 11:08, , 10F
08/04 11:08, 10F
就三種都有阿 討噓 這個沒爭議
鬧板 鬧板原因我說了 他不是真心想要討論
引戰 引起筆戰 這沒爭議吧
※ 編輯: IAmAwesome 來自: 140.112.218.166 (08/04 11:16)
推
08/04 11:27, , 11F
08/04 11:27, 11F
推
08/04 11:52, , 12F
08/04 11:52, 12F
→
08/04 11:52, , 13F
08/04 11:52, 13F
推
08/04 11:57, , 14F
08/04 11:57, 14F
還有 137 則推文
還有 66 段內文
這你要問寫板規的不要問我
→
08/05 17:52, , 152F
08/05 17:52, 152F
發廢文不是刑法規定的罪 相信有常識都知道
你拿來類比 我實在不是很懂
→
08/05 17:54, , 153F
08/05 17:54, 153F
所以我說你不要跳針了阿
板規明明就寫的是 惡意引起板友噓文者
他今天引起噓文
不就是違反這條規定了嗎 眼睛應該看的出來吧
你又說我自己任意判決
你自己任意解釋的成分比較多吧
→
08/05 17:54, , 154F
08/05 17:54, 154F
你要不要數一下你今天跳針回到這邊幾次了
→
08/05 17:55, , 155F
08/05 17:55, 155F
→
08/05 17:55, , 156F
08/05 17:55, 156F
今天不惡意引起噓文者就不會被桶 他引起了 所以被桶
你還哪裡看不懂嗎
→
08/05 17:57, , 157F
08/05 17:57, 157F
→
08/05 17:59, , 158F
08/05 17:59, 158F
→
08/05 18:00, , 159F
08/05 18:00, 159F
五小時x1是這篇的個案 而且他是從清晨五點到早上十點這種時段
我一早起來發現 跟線上的板主討論完馬上處理了 這樣
還有問題?
你文章要不要被桶 給我這種假設幹嘛 給點建設性的東西好嗎
你是現在找到甚麼就往我丟嗎
推
08/05 18:17, , 160F
08/05 18:17, 160F
→
08/05 18:17, , 161F
08/05 18:17, 161F
→
08/05 18:19, , 162F
08/05 18:19, 162F
我意思是 你要用這次的個案拿去套在以前說 為什麼以前不是五小時而是六小時之類的
我怕你跳針跳成這樣 先提醒你
→
08/05 18:20, , 163F
08/05 18:20, 163F
※ 編輯: IAmAwesome 來自: 111.250.50.244 (08/05 18:22)
→
08/05 18:38, , 164F
08/05 18:38, 164F
同理阿
哈哈
※ 編輯: IAmAwesome 來自: 111.250.50.244 (08/05 18:53)
推
08/05 19:06, , 165F
08/05 19:06, 165F
噓
08/05 22:21, , 166F
08/05 22:21, 166F
→
08/05 23:27, , 167F
08/05 23:27, 167F
推
08/05 23:28, , 168F
08/05 23:28, 168F
噓
08/05 23:43, , 169F
08/05 23:43, 169F
推
08/06 02:58, , 170F
08/06 02:58, 170F
→
08/06 08:00, , 171F
08/06 08:00, 171F
噓
08/06 12:56, , 172F
08/06 12:56, 172F
推
08/08 07:17, , 173F
08/08 07:17, 173F
推
08/09 00:07, , 174F
08/09 00:07, 174F
→
08/09 01:04, , 175F
08/09 01:04, 175F
→
08/09 01:04, , 176F
08/09 01:04, 176F
→
08/09 01:05, , 177F
08/09 01:05, 177F
→
08/09 01:06, , 178F
08/09 01:06, 178F
→
08/09 01:07, , 179F
08/09 01:07, 179F
→
08/09 01:07, , 180F
08/09 01:07, 180F
→
08/09 01:07, , 181F
08/09 01:07, 18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