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 學生會異議性社團化?
為什麼我說學生會異議性社團化?
比較學術部與公關部,同樣是總預算案之外的預算,學術部學期初的四六
事件紀念活動企劃與預算,打破預算法對於特別預算的規定以及跟前議長
的協議、趕在一常送來審查;相較之下,公關部接近學期末的創業週,卻
在活動開始後才將預算送至大會,其品質,也是學生會在上個會期被前議
長要求下從未見過的低水準。我並不是要批評公關部,我在會後也告訴公
關部長,只要他修改好後我會出席特別會議支持他─我只是替公關部抱不
平。
許多同學提到福利部,雖然我對福利部的歷史真的不熟悉,但常常在公領
域包括校務會議上看到福利部的身影。然而我過去聽聞福利部是學生會內
傳承性強、體制完整的部門,福利部部長人選似乎不是當屆學生會長可以
介入的,因此也聽過想把福利部從學生會內獨立出來的概念。若將每屆福
利部的作為都由會長來承擔,是否對雙方都不公平?
學生會在處理異議性議題的時候主張大格局,要以自治規章為依歸,「為
弘揚學術,追尋真理,塑造自由平等之社會,建設民主法治之國家」,但
是在其他部門有時,卻不見相同的高度、氣度及態度。福利部在這兩個會
期確實處理很多事情,但是多半是傳承、或者是同學反應而被動處理。學
校裏的學生權利制度成熟了嗎?大學法規定校務會議要有十分之一的學生
代表,但是校方透過各個委員會或其他會議架空或稀釋這個比例,前者例
如行政會議,直接排除學生代表,後者例如校務發展委員會,在35名代表
當中,只有1名學生代表。同學也有提到,台大BOT宿舍的問題始終沒有
有效改善,這麼大的問題,福利部是否有塑造自由平等之社會的企圖、學
生會整個行政團隊又有給予足夠的支持嗎?
異議性社團化真的不好嗎?
我以為是否異議性社團化其實也只是很主觀的想法,爭辯這是沒有意義的。
真的值得討論的在於,異議性社團化真的不好嗎?在看這個問題之前,我
們先看學術部。
學術用最通俗wiki的定義來看,「在古代中國是指追尋研究學問的方法與
水準,在現代則包括了系統專門的學問,泛指高等教育和研究。」。就算
不這樣老學究的考據,直接想想「學術自由」裏頭學術的意思,就能理解
將社會運動議題當作學術部的主要業務荒謬之處。學術部處理的應該是學
術議題,舉凡講座、研討會、期刊摘要或科普雜誌等等,這些在NTUSA裏頭
可見過往的學術部。以講座為例,學校裡講座已經夠多了,照理來說學術
部只要做好整合即可,但是沒有這麼做;而校方舉辦的各個例行講座,似
乎也看不到學術部與承辦單位商討邀請的來賓。辦講座,學生會只是平台
(儘管有議題設定的偏差),但是直接採取社會運動、發表連署或聲明,
顯然就是採取立場,這兩者顯然有根本的差異。
追溯歷史,台大學生會的成立確實與80年代末期的學生運動與社會運動確
實有很密切的關係。但是就如同民進黨內部的街頭以及議會路線衝突,這
樣的困境顯然也展現在台大學生會中延續。這種剪不斷理還亂的問題,當
然是難解的,但是現在學生會參加的議題,似乎離學生這個身分跟台大,
遠了。議題性不但不專注於校園內可行的議題,反而只是跟從「異議性社
團的政治正確」、甚至淪於鄉民式的跟風喊燒。例如上學期同志遊行,聲
明稿說要推動台大成立性別友善廁所,實際作為仍未有進展。而每年五月
的時候性別團體本來就有的校園同志甦醒日,反而沒有相關的活動或合作。
這種吃校內看校外、打高砲的做法,對促進校內各項同學福祉,究竟有何
意義?
我認為異議性社團化的問題並不在於學生會重視這些議題,而在於重視的
方法以及廣度。我以為,學生會應該有的高度是在校園內提出議題,讓台
大學生有一個場域可以廣泛的討論,讓同學們能夠從中進行公民意識及思
辨的培養,而非學術部有既定的立場對大家論述。學生會現在這樣的作法,
是一種利用學生會資源獨占特定議題立場發聲權的行為。在主題的設定上
也應該更多元,不應該依當屆學生會或學術部喜好,而忽略其他領域的科
學。
對於社會議題的關注,如果台大學生確實有這個需求,與其掛在學術部賣
狗肉、忽略學術部的本業,倒不如成立社運部或社會部專職負責這項業務,
澳門大學學生會就有社會事務部。
更進一步的,我們可以從過去學術部的工作內容來一窺究竟:第十六屆學
生會時,學術部工作內容如下:
1. 舉辦生命再現-校園巡迴講座,向同學宣揚捐贈器官的意義及目的。
2. 邀請龍應台小姐於台大舉辦「台大學生請問龍應台」,現場邀請五位台
大同學與龍應台小姐展開面對面的問答,讓同學更能了解龍應台女士關懷社
會的一面。
3.舉辦學生會幹部及台大同學自我成長講座,邀請世新大學游梓翔教授講授
人際溝通技巧及邀請張雅屏學長講授方案設計的技巧。
4. 發行校園導覽地圖及新生手冊,讓新生更能了解台大。
我們可以看到過去的學術部工作範圍與現今學術部內容之不同。過去的學
術部所關注的學術議題不只是以所謂的社會關懷為軸心,而是更廣泛的對
於各方?知識性議題?加以討論。這確實是我們應該要重新思索檢討的。
所以學生自治的本質究竟是甚麼?
再討論學術部或者是學生會是誰的,我們很難避免去接觸到學生自治的本
質究竟為何?學生會的原始初衷究竟為何現在也已經逐漸失焦了,而這個
議題顯然有待所有選民與兩位候選人深入討論。但是,今天學生會去異議
性社團化的基礎為何,卻是令人質疑的。到目前為止,學生會所關注的議
題也僅僅是某些特定社團所關注的議題,對於這些議題以外的議題,難道
就稱不上是議題嗎?或許我們可以歸因於該社團人士的積極參與,並且指
稱其他社團為了自己關切主題也應該投入學生自治,但如果今天學生會的
主力人士為某些社團,例如技藝性社團,並且利用資源大舉推廣該社團的
內容,啟不怪哉?
身為學代/副議長我做了什麼?
先從期初的學術部特別預算,我就在財委會反對。其一是我不認為應該拿
台大學生的錢補助外校排擠本校學生參與活動的權益,其二是我認為此活
動不符合特別預算的前例以及鄭會長對前議長郭俊廷的承諾—特別預算僅
通過杜鵑花節支出的部份。財委會上我便持反對意見並保留大會發言權,
在大會上僅蔡祥宇學代投反對票,我則因擔任主席無法參與投票。
成大零二社事件時,學生會一常上突襲提案發表聲明,我當時在記名投票
下投下反對票,最後以七票贊成七票棄權七票離席三票反對通過,隔日學
生會便迅速的發表聲明並在NTU版引起廣泛討論,學生會對於這種事情處理
就如此迅速有效率也令人疑惑。我在當下也並非沉默不語,隨後也在版上
發表了對於本案的不同意見書。
有人提到為什麼不罷免會長?
會長是眾人選出來的,若只因為不滿意學生會一部分的作為就罷免會長,
我認為這樣有失公道。還記得去年八月學代會培力營時第一次見到鄭明哲
會長,八月暑假他竟然整天都有會要跟學校開,我當下真的是有點驚訝也
很敬佩。每當NTU版上有相關討論時,我也會推文或發文建議大家參選學代
一起親自參與這些決策的過程。
為什麼署名副議長?
我以為發文附名字附職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或是PTT習慣是開分身噓文發
廢文?我是把我以學代身份觀察到的事情打出來,署名時把我在學代會的
工作交代清楚應該沒有問題吧。至於代議制度究竟應享有多高的高度,我
想這不是憑我對社會科學淺薄的知識有辦法回答的問題。
為什麼我還是得在議場外站出來?
本會期有7%的學代辭職,有學代將此視為自殺。張哲豪學代說:「正如涂
爾幹所言,自殺是一種社會的行為。試想如果今天某學校7%的學生集體自
殺,該名校長一定會被立時撤換。目前我國的粗死亡率不到7%(只有6.多)
如果今天全國人民7%因為同一個或類似的議題自殺那麼要檢討的應該是
1.那些人怎麼那麼傻不好好活者2.我們不可以賣木炭了3.政府無能?哪一
個呢?」
對於一個我們尚沒有明確答案解決的問題,我想我們有義務讓全體選民接
觸並思考。我絕不是在議場中沉默的一份子,也沒有操作職稱的意圖。我
相當清楚台大學生自然有判斷是非的能力,才會選擇將問題與論述公開,
讓學生自治能回到學生的自主權上。
對於選舉,能有什麼期許?
我之所以回應了上一篇文,是因為標題打動了我。試圖從我在學代會內的
觀察出發,提供兩位候選人參考台大人有可能是因為什麼原因不出門投票,
當然我所認為的可能性不見得是所有人的理由,但我想我的論點也引起相
當的共鳴。選委主席也告訴我,我所引起的討論也使得一些之前沒注意到、
不關心選舉的人,突然開始有興趣了。
說那麼多我想強調的只是,學生會異議性社團化只是我及部分同學的觀感,
或許並不是這樣,但也不必急著撇清。異議性社團化是好是壞我不知道,
也許同學們希望學生會扮演明燈的角色、指引同學走上一條參與社會議題
的康莊大道。無論如何,台大學生應該有知道的權利,因為知道、才能選
擇要或不要。候選人應該清楚說明自己對這類議題的主張與看法,透過大
選讓台大學生真正表達自己的意見。如果同學不樂見這種現象持續蔓延,
那就應該在選舉的時候,對候選人提出疑問,甚至對候選人的作為說不。
學代會副議長 劉司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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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對排版有點堅持所以一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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