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本學期開學第四週吧,週四我去旁聽陳聰富的民法總則。
當天的課是從第一節開始的,我第三節才到,
只好窩在教室右邊最後靠近後門的那塊區域
教授會發講義,但是非法律系的同學不能拿,
當時有一位跟我一樣第三節才趕來旁聽的先生就去借完整的八張講義來影印,
並且順便幫其他幾個沒講義的旁聽者影印——包括我!
我本擬下課後給他錢(八張雙面影印至少16元),但是要趕課就忘記了!!!!!!
我對這位先生很過意不去,只是一面之緣,他卻肯幫這麼多人的忙!
可能他不在乎幾十元影印費,但我連最基本的道謝都沒有,還讓人家為我出錢出力!
希望透過網路能找到這位好心的先生,我要還他錢,至少說聲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6.4
推
11/06 18:20, , 1F
11/06 18:20, 1F
推
11/06 18:52, , 2F
11/06 18:52, 2F
推
11/06 19:28, , 3F
11/06 19:28, 3F
推
11/06 19:59, , 4F
11/06 19:59, 4F
推
11/06 21:00, , 5F
11/06 21:00, 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