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正?經!!!!!!!
※ 引述《Gespenster (戀人)》之銘言:
: ※ 引述《UO (等離子)》之銘言:
: : 尤其是版主大人真是青出於藍ㄚ!ㄚ!(嘴巴無法合攏)
: 我應該還沒犯進版畫面所定的那兩條規則吧......:P
解釋一下:
一.我的行為顯然不該當第一個構成要件,就不廢話啦。
二.至於是否該當第二個構成要件勒?
人身攻擊?有嗎?
基本上我沒那個故意,而且客觀上也無有任何明確被攻擊的客體,
所以不該當!
不實之陳述?
好像有一點啦,因為基本上我們社團變態的(推定)應該只有我一個,
而且教練也對我們諄諄教誨,所以大部份人都很正經啦,我這種人是少
數的例外,但是這裡我覺得有必要做限縮解釋,否則人際之間將流於過
分嚴肅,個人也將無任何表現自由(:P),而本人此次言語應該還沒嚴
重到已經對其他客體發生侵害或有侵害的可能性,頂多只是對我個人的
形象有些影響罷了,所以依然不該當此構成要件。
檢討:
針對版主此次無行的言語,是否有必要增列像是"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之類的概括條文?因為版主此次可能已經稍微違反了善良風俗,其內容
已足為衛道人士所痛加伐韃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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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鬼呀飄呀飄....為啥在人間????
..白日晃入紅塵裡....夜晚坐在樹梢上........
...山中的精靈圍著他....天頂的月娘照著他...
....原來呀..他早已被他的世界....遺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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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m8.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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