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住宿相關事宜

看板NTU-GIIB2007作者 (抱歉 我對警察過敏)時間18年前 (2007/05/05 19: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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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96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申請通知書 一、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之研究所同學欲申請96學 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生宿舍者,請於96年7月30日上午8時起至   96年8月8日下午17時止(逾期恕不受理)至宿舍線上申請系統(網 址https://dorm.studa.ntu.edu.tw/application/index.aspx)提出 申請;定於96年8月10日上午10時舉?電腦抽籤,並將抽籤結果 公佈於學生住宿服務組之網頁及寄發抽籤結果通知書。抽籤順序說明 如下: (一)殘障學生 (二)離島與原住民學生 (三)交換學生 (四)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年者 (五)醫學系公費生具本項第六款資格就讀本校第一年者 (六)至申請日止,設籍台北縣市、基隆市、桃園縣以外滿兩年以上之 學生(抱括父母之設籍),及設籍桃園縣有特殊需求者。 (七)至申請日止,設籍桃園縣滿兩年以上之學生(包括父母之設籍) (八)有事實足證有特殊需要之學生(含台北縣市、基隆市) 二、申請者經通知抽中宿舍後,於進住時需繳驗戶籍謄本,若資格不符, 即取消住宿資格。 三、殘障學生(補驗殘障手冊影本)、離島及原住民(補驗戶籍謄本)、外 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年者(補驗外籍生及僑生證明影本,例如居 留證)、低收入戶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需檢驗縣、   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證明影本,且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資料在上 面)等,可優先分配宿舍;請上述同學填寫優先住宿申請選項,並於 96年8月8日以前將應補驗之證件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台灣 大學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請寫明郵遞區號:106),並請於信封註 明「優先住宿補寄證件」字樣,若驗證後不符合上述優先住宿資格者, 恕無法提供住宿。 四、今(96)年暑假因部分學校宿舍整修,故無法開放讓研究所新生申請 暑期住宿,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清風徐徐的椰林大道 走在路上我心情很好 路上美麗的花兒很多 美麗的學妹也不少 改編自黃舒駿 椰林大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40.134
文章代碼(AID): #16F6mb3L (NTU-GIIB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