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學生赴大陸研習申請

看板NTU-GIIB2006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04/10 17: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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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勿回 一、目的:為擴大台灣學子對台灣與大陸經貿發展的視野,鼓勵經由赴大陸台商研習之過 程,達到理論與實務的結合。 二、主辦單位:台北經營管理研究院基金會,深圳、東莞、廈門、昆山台商協會 三、研習單位:台商協會所屬會員公司,如艾美特電器、連展科技、亞力山卓家俬、 光晟玩具、立大車料、系統電子、井得電機、多威電子、岳豐科技、唯君電子等 四、研習期間:96年7月中至8月底,約一個半月,研習期間作息時間悉依研習單位之規 定辦理 五、研習內容、專長與人數:研習內容以企業內實際發生事務之研究、處理與改善為主, 專長則偏工科與商科,人數暫訂為100名(工商學系各半),均以提供研習機會之台 商企業之需求為考量原則 六、獎學金內容:包括交通費(機票、內陸交通費)、平安旅遊險、生活津貼,及研習期 間之食宿,均由主辦單位提供。但證照費(護照、台胞證)自理。 七、申請條件及分發: 1、學生身份:大學生(暑假後升三、升四年級)、碩士班(升碩一、升碩二)及博士班 (升博一至博三)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後,由學校或老師甄選,並正式向本會推薦。 2、研習學生應填妥「台灣學生赴大陸台商研習個人資料表」,連同相片、家長同意書、 簡歷等資料文件、4/5前洽請老師推薦,於4/15前,至少以老師為單元送交本會後彙整 3、本會彙整學生與台商需求資料後,統一分發,原則上學生應予配合。 4、研習學生應參加行前講習(5/17-18)及成果研討會(9/21),費用8000元,自費。 5、研習期間學生應遵守「研習學生須知」及研習單位之相關管理規定。 八、研習報告及成績評核: 1、研習活動時需繳週報,結束後由研習單位綜合評量成績,並繳交「研習心得報告」。 2、研習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舉辦成果研討會,頒發「研習證書」並擇優給予獎勵。 九、聯絡方式:歡迎學校、系所及教授來電洽詢,洽詢電話:02-8732-3216, 錢先生,E-mail:mit942005@yahoo.com.tw,學生請透過系所、教授聯絡,不個別告 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9.22
文章代碼(AID): #17_TaI-s (NTU-GIIB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