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轉貼網宣時須注意的一事
根據PTT法
Cross-Post 違規認定標準:
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 同一檢舉案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一併處分
若轉貼五篇以上(含五篇)的網宣, 則會成立Cross-Post罪的要件.
但由於人力的問題,因此分配給各位的負責區域的板面會超過4個
因此若不使用點技巧, 有可能會被PTT法務當局判處Cross-Post罪.
而被停止一段時間的發文權力,及繳交PTT幣的罰鍰.
為了解決可能有被判Cross-Post的風險,可能的解決方法有:
1.若有兩個以上的ID 則可透過分工的方式來完成
兩個ID分別轉不同區域的版面, 若所分配的版面最多為8個
因此兩個ID即可完成所有所分配的工作.
若超過8個 則需要三個以上ID
或配合下述方法2 一起施行
唯一需要注意的事項為:不能讓兩個ID使用同一個IP上線.
因此可能要分別使用不同的電腦進行,
若是使用浮動式IP, 則可能透過重新啟動IP分享器、modem,重新撥接上網
或其它可向DHCP取得新的IP的方式達成使用不同IP上線的目的.
(要有兩個ID,就要事先先養ID)
2.若只有一個ID, 由於PTT法庭的訟訴程序含有一不成文的規則
關於被檢舉文/被檢舉人追訴期之認定:
檢舉文所附證據超過14天或洗板/CP發文間隔超過3天 ,一律不予受理。
因此可利用此訟訴程序的特性,先轉貼所分配區域的部份4個版面,
4天後再轉餘下版面的方式, 來達成完成轉貼所分配到的應負責版面,
又能阻卻被判Cross-Post.
但使用此法必須要有4天以上的工作期, 因此越早開始第一次的部份轉貼工作,
越能有餘裕在計劃時間內完成所有網宣的轉貼工作.
若怠忽不在第一時間內完成第一階段的轉貼, 則會影響到第二階段的實行
若超過8個板面, 則還需要第三次或三次以上
而由於此法含有兩次以上轉網宣的時間點,
也可進一步思考是否要先轉重點版面(通常會以大一~大三為主要目標群,
但也可依個人經驗或推理,判斷所分配到版面中, 何者較為重點目標)
或是把重點版面留到離活動比較近的時間點轉
也可合併方法1&方法2一起施行
3.若是怎樣都沒法把所有版面轉完, 就是要思考在這些版面中,
何者為重點單位, 宣傳效果比較大的版面先轉, 有餘裕再轉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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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ibeen 來自: 220.135.253.133 (02/2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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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7:0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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