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閒聊] 關於在轉貼網宣時須注意的一事

看板NTU-FD作者時間15年前 (2011/02/22 16:3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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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轉貼網宣時須注意的一事 根據PTT法 Cross-Post 違規認定標準:    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被檢舉、轉錄或Cross-Post時 同一檢舉案不同ID但上線位址相同者一併處分 若轉貼五篇以上(含五篇)的網宣, 則會成立Cross-Post罪的要件. 但由於人力的問題,因此分配給各位的負責區域的板面會超過4個 因此若不使用點技巧, 有可能會被PTT法務當局判處Cross-Post罪. 而被停止一段時間的發文權力,及繳交PTT幣的罰鍰. 為了解決可能有被判Cross-Post的風險,可能的解決方法有: 1.若有兩個以上的ID 則可透過分工的方式來完成 兩個ID分別轉不同區域的版面, 若所分配的版面最多為8個 因此兩個ID即可完成所有所分配的工作. 若超過8個 則需要三個以上ID 或配合下述方法2 一起施行 唯一需要注意的事項為:不能讓兩個ID使用同一個IP上線. 因此可能要分別使用不同的電腦進行, 若是使用浮動式IP, 則可能透過重新啟動IP分享器、modem,重新撥接上網 或其它可向DHCP取得新的IP的方式達成使用不同IP上線的目的. (要有兩個ID,就要事先先養ID) 2.若只有一個ID, 由於PTT法庭的訟訴程序含有一不成文的規則 關於被檢舉文/被檢舉人追訴期之認定: 檢舉文所附證據超過14天或洗板/CP發文間隔超過3天 ,一律不予受理。 因此可利用此訟訴程序的特性,先轉貼所分配區域的部份4個版面, 4天後再轉餘下版面的方式, 來達成完成轉貼所分配到的應負責版面, 又能阻卻被判Cross-Post. 但使用此法必須要有4天以上的工作期, 因此越早開始第一次的部份轉貼工作, 越能有餘裕在計劃時間內完成所有網宣的轉貼工作. 若怠忽不在第一時間內完成第一階段的轉貼, 則會影響到第二階段的實行 若超過8個板面, 則還需要第三次或三次以上 而由於此法含有兩次以上轉網宣的時間點, 也可進一步思考是否要先轉重點版面(通常會以大一~大三為主要目標群, 但也可依個人經驗或推理,判斷所分配到版面中, 何者較為重點目標) 或是把重點版面留到離活動比較近的時間點轉 也可合併方法1&方法2一起施行 3.若是怎樣都沒法把所有版面轉完, 就是要思考在這些版面中, 何者為重點單位, 宣傳效果比較大的版面先轉, 有餘裕再轉剩下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220.135.253.1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53.133 ※ 編輯: yibeen 來自: 220.135.253.133 (02/22 16:38)

02/22 17:08, , 1F
推一個
02/22 17:08, 1F
文章代碼(AID): #1DOtJMg8 (NTU-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