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12-1 許恒達 刑法總則一 期末考

看板NTU-Exam作者 (404 not found)時間4月前 (2023/12/28 17:3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甲男與乙女原本是情侶,已經論及婚嫁,未料乙公司最近來了新的主管丙,乙與丙之間上 班時常打情罵俏,後來瞞著甲,乙、丙同居,乙並向甲提出分手,甲非常痛苦,決定放火 ,期待透過放火行為以殺死乙、丙兩人,但為了讓自己脫免於罪,甲決定要先激怒對方, 再讓自己貌似實行正當防衛以達成殺害乙、丙目的,此外,為了讓自己有勇氣遂行犯罪, 因此甲決定喝酒後再執行計畫。 到了預定犯罪當天,甲先依計畫喝了許多酒,使得自己陷於「無責任能力狀態」後,帶著 汽油及火柴前往位於大樓的8樓乙家,在1樓按電鈴時,甲告訴乙他是來和平分手的,請求 乙開門讓甲進去,乙一時不察就同意開門讓甲進乙家,未料甲一進門之後,開始咒罵在客 廳的乙、丙兩人,乙被甲罵得很不高興後,要求甲離開,甲拒絕,乙因此拿出球棒打甲, 甲被乙用球棒打了三下而受傷後,甲心想機會來了,他要來「正當防衛」,隨即潑灑帶來 的汽油到乙家布沙發上,並出於原來殺死乙、丙兩人的犯意立即點火,甲隨即閃身離開現 場。乙、丙嚇了一跳,見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丙拋下乙試圖從公寓外牆爬到隔壁,未料一 陣大風吹來,两從8樓掉下當場死亡。乙非常害怕,心生一計,先沾濕向好友丁借來的名 貴大衣,再披著大衣直接衝出火場,該大衣毀損,乙亦受傷送醫。沒想到大火愈燒愈大, 路過乙家門口的丁為了救援自己的名貴大衣,冒險衝人火場,但被濃煙所嗆而昏迷,丁後 來因吸入過多濃煙而死亡。 請問甲、乙的刑責為何?(只考慮刑法個人法益罪章的故意既遂罪名即可,不用考慮競合 問題)(滿分10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5.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703756046.A.CF8.html
文章代碼(AID): #1bZK4Epu (NTU-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