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10-1 張譯文 民法債編總論二 期中考

看板NTU-Exam作者 (萊恩)時間2年前 (2022/01/13 12: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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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債編總論二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張譯文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1/11/12 考試時限(分鐘):130分 試題 : 一、中古車商甲,展售市價30萬的A車一輛。乙對該車十分感興趣,遂以35萬購入。在乙購 得該車一星期後,方偶然得知A車曾經發生過嚴重車禍。試問: (一)設若乙於購得A車三天後,便已經將其贈與不知上情的丙,並移轉所有權。乙嗣後依 法撤銷其與甲「買受之意思表示」。此時,甲得否對乙主張何種權利?又甲得否對丙主張 何種意思表示?(15分) (二)設若乙於購得A車三天後,便已經將其贈與不知上情的丁,並移轉所有權。乙嗣後依 法撤銷其與甲「買受之意思表示」及「A車物權行為之意思表示」。此時,甲得否對乙主張 何種權利?(20分) 二、甲欲利用其所有的A屋經營玩具店。乙得知此事,心生一計:先向知名藝術家丙,以極 為低廉的「好友價」,購買一組手作叮噹貓玩偶B(市值50萬),再以35萬元轉售於甲。對 此,甲欣然同意,而與乙成立買賣契約。乙與丙兩人也合意:乙應給付價金20萬元,丙則 應於5月1日直接將B交付移轉給甲;甲對丙亦有直接請求權。 (一)倘若丙已經將B移轉交付給甲,但乙丙間買賣契約因故無效。此時,丙得否像善意的 甲,或善意的乙主張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如果返還責任成立,返還客體與範圍分別為何 ?(30分) (二)倘若乙丙間買賣契約有效,丙亦於5月1日提出給付予甲。但經依法催告後,乙仍遲 遲未支付價金;丙遂依法解除買賣契約。試問:丙是否得向乙主張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 (10分) (三)5月19日,指揮中心宣布全台進入三級警戒,甲也因接踵疫苗感到疲倦、四肢疼痛、 哪裡都痛,只好在家抱棉被哭,任令A屋處於棄置狀態,沒有任何利用規劃。丁於是趁機占 用A屋,出資裝潢,有意經營餐飲業務。甲發覺後,依據民法第179條,向丁提出以下二項 要求:一、返還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二、返還A屋。丁則提出以下二點抗辯:一、其占 用A屋,又為房屋支出裝潢費用,整體而言並未受有利益。二、甲棄置房屋,全無利用規劃 ,並未因其占用受有損害。試問:甲二項主張,是否均有理由?(25分) 三、請舉出一個適法無因管理的例子,並藉此說明民法第176條第1項之規定。(1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73.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642047131.A.C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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