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108-1 女性主義與法律期末考

看板NTU-Exam作者時間4年前 (2020/01/06 15:17),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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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女性主義與法律 課程性質︰法律系選修 課程教師︰陳昭如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0.01.06 考試時限(分鐘):130分鐘 試題 : 一、簡答題:請以30至50字簡要回答以下問題。 1.關係女性主義法學(relational feminiat legal theory)與自由女性主義法學(liberaral feminiat legal theory)的差異(5%) 2.跟追(stalking)與親密暴力的關係(5%) 3.性工作模式與北歐模式(the Nordic model)的差異(5%) 4.性侵害、性騷擾與性霸凌三者間的關係(5%) 5.司法院釋字第457號解釋與第728號解釋的異同(5%) 6.友善父母原則與父親權利運動的關係(5%) 二、申論題:請參考指定閱讀文獻與其他相關資料,回答以下問題。 (一)有一個公司採用了以下四個政策。請運用女性主義法學理論,並參考我國憲法及相 關法律,評述其政策:(35%) 1.同一位階之主管女性比例低於三分之一者,於該主管職出缺時,優先由女性升遷。 2.受僱者結婚(含民法婚姻與締結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所訂之第二條關係)得請領一個月薪資之結婚補助,有薪婚假八日。 3.提供父親育兒獎勵,育有學齡前子女之男性受僱者得檢附實際參與育兒之相關資料,提出育兒獎勵之申請,依其實際參與程度給予一日至十日特休假之獎勵。 4.以AI(人工智慧)程式#MeTooBots監控公司內部運作以防治性騷擾。#MeTooBots以演算法偵測公司內部文件、email與聊天通訊,依據其用語、通訊頻率等指標,標示可能構成性騷擾的言語。被#MeTooBots標示有疑似性騷擾言語者,公司即主動開啟調查並予糾正。 (二)如何定義法律上的強暴是一個女性主義法學上長久爭議的議題。請說明強暴法論辯的兩種主要立場、所涉及的核心概念,並以如下四種情況為例,討論此兩種立場的差異、檢討我國現行法對於強暴的定義:(35%) 1.A女和其多年的伴侶B男同床共枕,早上醒來之時,B男提出性要求,A女表示自己不想要、把他推開,讓B男順行其意,雖然A女對此覺得不是很愉快,而且A女沒有明白表示同意。 2.A女邀請她偶爾約會的情人B男到家裡來,但表示沒有要約他上床的意思。兩人在家裡親密共處一陣子之後,A女表示想睡了,請B男離開。但B男提出性要求,持續糾纏、不肯離開。於是A女順從了他的性要求,以讓B男願意離開,自己可以睡個好覺。 3.A女在BDSM網站與陌生人B男約好在旅館見面,兩人在旅館房間中飲酒作樂。A女後來酒醉不省人事,醒來後發現B男在她意識不清時對她做了性施虐行為。A女覺得自己被侵犯了,向B男表達不滿,且主張雙方從頭到尾未曾有所討論。B男承認有此行為、且雙方未曾言語明確溝通,但主張他依據雙方互動的脈絡合理認為A女有同意。 4.A女是在臺灣沒有合法居留身分的外國人,她在一家餐廳的廚房當洗碗工。同為洗碗工的B男知道A女無合法居留身分,向A女表示,如果和他發生性關係,就不會通報警察。A女便同意與B男發生性關係。 ----- Sent from JPTT on my HUAWEI INE-LX2. -- ※ 編輯: leo0924ck24 (49.217.113.82 臺灣), 01/06/2020 15:46:03
文章代碼(AID): #1U4jyZLO (NTU-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