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5-2 吳英傑 民法債編總論一 期末考

看板NTU-Exam作者 (Wade)時間8年前 (2017/06/20 18:2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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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債總一 課程性質︰法律學系必修 課程教師︰吳英傑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7年6月20日 考試時限(分鐘):180分鐘 試題 : *法律非邏輯文字遊戲。是解決現實紛爭的技術。在學習階段,應秉持著兼顧「現實與經 驗」的態度 - 請切記,祝福各位。 問題:   藝術家甲(藝名裸蛋,因深愛羅丹),有件自創藝術品「沉思鬥牛犬」(市價100萬元新 台幣)。甲於6月20日搭乘乙的計程車,前往丙處,因為丙對於沉思犬甚感興趣。並且丙提 到若親自評價後感到滿意時,願意多支付10萬元購買甲的牛頭犬。   在搭車前往丙處時,途中不幸乙開車不慎,撞及垃圾桶,導致沉思犬受到尾巴斷掉的 損害(設修復費用為10萬元新台幣)。甲亦受到臀部骨折之損害(設醫療費亦為10萬元台幣 ,但未發生精神損害)。惟甲搭計程車時,並未提醒計程車司機乙有關高價沉思犬的存在( 設此過失為20%)。再者,醫療費用10萬元中3萬係因甲之特殊體質所致。甚者,此車禍部 分係藝術家甲飲酒發酒瘋,妨礙乙開車所致(設甲之過失為20%)。   設沉思犬可修復之情形下,論甲與乙之間的法律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5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497954592.A.A8D.html

06/21 00:04, , 1F
YJ不要走~
06/21 00:0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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