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5-1 陳昭如 法學緒論 期末考
課程名稱︰法學緒論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教師︰陳昭如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6.1.12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試題 :
*不得參考任何資料,不得使用任何電子設備
一、簡答題:請以30至50字簡要說明下述概念(40%,每題5%)
1.原意主義
2.擬制性法條
3.消極權利(negative right)
4.目的性限縮
5.效力
6.任意法
7.賴德布魯赫(Radbruch)公式
8.歷史法學
二、申論題(60%)
(一)請分別說明以下兩段敘述中「」部分所陳述事實之性質,
並以此二例討論現實與規範的關係。(20%)
1.
某瓦斯公司的工會員工申訴該公司有〈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
(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
拒絕雇用、解雇、降調、減薪或其他不利之待遇)、第5款(不當影響
、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和活動)所禁止之不當勞動行為,經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成立。該公司不服裁決,向行政
法院提起訴訟。這些工會員工於訴訟中主張:
「公司發放年度獎勵金時,對『同意值班者』加發一萬元獎勵金,
參加『拒絕值班活動』的員工無法領得此一萬元獎勵金。『拒絕值班
活動』是由於公司曾要求春節期間值班的員工(即便為內勤之電話聯繫
人員)如遇客戶瓦斯表異常時必須協助更換的事件,經工會決議所發起
的運動,希望公司改善值班制度。公司未區分有無實際值班,只要同意
值班,縱然找人代班仍發給獎金,可知公司是以『同意值班』作為獎勵
金發放標準之目的,對支持工會拒絕值班活動者予以不利益待遇。且本
建獎金發放標準明顯構成報復行為,屬於『忠誠津貼』,以差別分化參
與支持工會行動之勞工」
2.
立法院於2016年通過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刪除外籍勞工聘
僱三年後應出國一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之規定。立委於提案要旨中表示
:「強制出國之規定除了加重外國人不必要的經濟負擔外,亦助長外國
人母國政府酌收規費以外地下經濟活躍之勢,令外國人於再次入境之前
已遭母國仲介剝削,傷害我國聘僱關係之穩定性。」
勞動部支持修法,並表示「據本部近6年(105年3月)對外籍勞工發生行蹤
不明時點蒐集分析之統計資料,外籍勞工於聘僱許可屆滿日前3個月發生
行蹤不明情勢占外籍勞工行蹤不明總數之比率為10.64%,顯示外籍勞工
因聘僱許可期間屆滿須出國再入國,致增加再入國之仲介費用與相關負
擔費用,外籍勞工為賺取更高額薪資支付費用遂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
(二)以下是數個有關原住民族教育制度的規定: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6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保障原住民學
生入學及就學機會,必要時得採額外保障辦理」,第18條並規定「大專
院校之原住民學生人數達一定人數或比例者,各級政府應鼓勵設置原住
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以輔導其生活及學業」。
*教育部制定之〈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3條第
1項規定採「外加名額」,就大學之升學,規定「參加考試分發入學者,
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但取得原住民文
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三十五計算」。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原民教字第10100334343號規定,各級政府應
鼓勵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100人之大專院校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1.請說明〈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
學辦法〉、原民教字第10100334343號的法律性質。(5%)
2.請說明John Rawls與Iris M. Young的正義理論,並分別討論其正義
理論對於上述原住民族教育制度的可能看法。(20%)
3.請說明批判種族主義理論(critical race theory)的核心主張,以該
理論分析上述原住民族教育制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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