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4-1 吳英傑 民法債編總論二 期末考

看板NTU-Exam作者 (Vladimir)時間10年前 (2016/01/12 17: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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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債編總論二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吳英傑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60112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試題 : 注意事項:考試時間為2小時。 僅可參閱一般小六法,禁止看手機、平板電腦,以及學習式法典。 一、甲出租X動產於乙。租賃關係終止後,乙拒不返還而繼續使用X動產。試 問:甲對乙得主張何種權利?(30分) 二、乙竊取甲之X動產(客觀價額10萬)之後,以12萬出售於丙。丙不知該竊 取事實,但對此卻有輕過失。試問:甲、乙、丙之法律關係為何?(35分) 三、甲寄託X動產於乙。乙擅自以8萬之價格出售X(客觀市價為10萬元)於 丙。丙雖不知乙擅自處分甲之X動產之事實,但對此卻有輕過失。甲發現乙擅 自出售時,該動產已上漲為12萬。試問:甲、乙、丙之法律關係為何?(35 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0.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452589812.A.A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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