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3-2 郭振恭 民法身分法 期末考

看板NTU-Exam作者 (tzuli)時間9年前 (2015/06/26 16:04),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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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身分法 課程性質︰法律系必修 課程教師︰郭振恭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3/6/22 考試時限(分鐘):100分鐘 試題 : 一、甲夫、乙妻婚後有子女A、B、C;甲為A之營業而贈與200萬元,為B之結婚而贈與 100萬元,並贈與其父300萬元,以清償對銀行所負之債務;甲於生前以公正遺囑方式 對其父丙、母丁分別遺贈400萬元、600萬元。甲於2015年5月2日死亡,遺積極財產70 0萬元、債務200萬元。試問:甲之繼承人乙、A、B、C及受遺贈人丙、丁現實取得之數 額為何?是否因繼承人之特留分受侵害而行使扣減權之有無而有不同之結論? 二、甲死亡後,其繼承人為子女A、B,A、B旅居美國,於甲死亡後一個月回國,發現 C僭稱為甲之繼承人而占有甲所遺之房屋一棟,並已將甲所遺之汽車一輛出賣於乙,得 款20萬元,又已受領甲之債務人丙所清償之借款50萬元。A、B對C、乙、丙有無權利可 得行使? 三、甲夫、乙妻婚後有子女A、B。甲於2013年10月10日贈與乙150萬元,又於同年月20 日為A之營業而贈與值300萬元之房屋一棟(經移轉所有權登記),再於2014年1月10日 為B之結婚而贈與現款100萬元。甲於2015年4月15日死亡,遺有積極財產500萬元。試 問:(一)於繼承開始後,繼承人乙、A、B應否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二)丙對 甲有金錢債權800萬元,於繼承開始後得否主張乙、A、B分別受贈之上開150萬元、房 屋、100萬元亦為繼承債務之責任財產? 四、關於父母子女,試說明下列問題: (一)甲男、乙女同居後,乙生子A,甲知其與A並無親子血緣,不予認領,但經乙脅 迫後,甲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A之登記。其後,乙再生女B,甲知其與B有親子血緣, 乃為認領B之表示,但乙發現甲生性殘暴,為否認認領之表示。A、B與甲有無法律上親 子關係? (二)甲、乙為夫妻,但甲生死不明已逾三年,乙單獨收養A為養女,經法院為認可裁 定確定。其後甲生存歸來,甲與A有無養親子關係? 注意事項: (1)得參考簡明六法(或小六法)。 (2)每題各25分。 (3)繳卷時,請簽學號、姓名於簽到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3.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435305886.A.ADC.html ※ 編輯: tzuli (36.224.23.57), 06/26/2015 16:08:44
文章代碼(AID): #1LZGUUhS (NTU-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