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3-1 林明昕 經濟行政法 期末考

看板NTU-Exam作者 (今朝)時間9年前 (2015/01/15 12:2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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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經濟行政法 課程性質︰系內選修 課程教師︰林明昕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4年1月15日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是否發放獎勵金: 是~ 試題 : 請把握重點,僅以答案卷之一張前後兩頁為度作答,勿長篇大論! 一、我國憲法對於土地所有權與其他物之所有權,有何顯著不同之對待?(10分)而憲法 之所以有此不同對待,其故安在?(10分)又,無論如何,我國憲法第15條將財產權 視為基本權利加以保障,而刑法對於竊取、竊佔或毀損他人各種形式之動產或不動 產等,均有處罰之規定。職是,試問我國現行法制之所以設置這些刑罰規定,在憲 法學理上,與基本權利之哪一種功能的發揮有密切關聯?(20分) 二、某甲及某乙均從事某一危險物質的運送事業;因此二人在某次進行相關物質的運送 前,均分別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以資備查。惟其中,某甲的申報有若干事項漏未 記載,而某乙部分,依其申報內容,則運送之物質重量及保存方式等,均不符合相 關法規要求;職是,主管機關對兩人的申報均以「不准備查」而駁回。然「申報備 查」與「申請核准」在經濟監督的法理上究竟有別,根本無「准」或「不准」的問 題;因此,該主管機關針對甲、乙二人所為的所謂「不准備查」,應如何分別探詢 真意,使能正當化其表面上與法理有違的處分?(20分)此外,若甲、乙二人運送相 關危險物質前並未申報,抑或申報遭駁回時,則甲、乙二人不顧違法,仍逕行運送 之行為,在法律上得否設計為「無效」或「得撤銷」,加以制裁?(10分) 三、某研發產業新技術之甲公司依法向A機關申請產業升級之獎勵;經審查後,A機關寄 發核定書,通知甲公司將從核定日之翌月起,每月固定由A機關所委託之B銀行發放 獎勵金新台幣1萬元整,為期10年。如此經過6年後,一日A機關進行相關獎勵業務 之總檢查,突然發現,在對於前開甲公司之獎勵金發放一案中,由於B銀行作業不 慎,以致於每月均固定匯入甲設於該銀行之帳戶1萬5千元整。對於該項錯誤,甲公 司自始察覺,但不以為意,既未向A機關通報,也未向B銀行反應。職是,當A機關 就此一錯誤思欲彌補時,試問:(30分) (一)A機關依法得否命B銀行自即日起停止每月匯款1萬5千元,而僅改匯1萬元?(10分) (二)A機關如欲向甲公司進一步索回已溢放之每月5千元獎勵金時,有無受到行政程 序法上時效規定之限制,僅能要求甲公司返還5年內溢領之金額?(2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58.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421295602.A.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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