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1下 林明昕 行政救濟法 期末考

看板NTU-Exam作者 (!)時間11年前 (2013/06/20 12:0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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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行政救濟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林明昕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3/06/20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請把握重點,僅以答案卷之ㄧ張前後兩頁為度作答,勿長篇大論! 一、 某A開發案經完成環境影響評估認可後,取得開發許可;惟若當地居民不服, 認為該環境影響評估之認可有瑕疵而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以致於行政法院撤銷 環境影響評估之認可時,則有關當地居民針對A開發案之開發許可,應以何種 訴訟類型對抗,能有效維護自身權利的問題,國內目前主要計有「撤銷訴訟說」 及「確認處分無效訴訟說」的爭議。不過,這兩說其實均有論理尚難以釐清或 實務上難以貫徹的窘境。今請試就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 經許可者,無效」及行政程序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等相關規定,評釋前開兩說 所必須面臨的論理或實務之挑戰!(30分) 二、 行政訴訟法第22條中哪一種選項,其是否具備「當事人能力」的判斷方法, 時與判斷其有無「訴訟權能」的方法,在內涵上大同小異?(20分) 又同條 中的哪一種選項,其為訴訟中之原告或被告,原則上均屬於「法定訴訟擔當」 的現象?(20分) 三、 請扼要回答以下有關「訴訟參加」之問題:(30分) (一) 為何在我國現行實務中,行政訴訟法第41條其實原則上僅適用於參加人 與原告利益相同之情形?(10分) (二) 行政訴訟法第42條採「得」參加,而非「應」參加之立法例。這種規定 模式是否必然對有適用該條規定參加訴訟之第三人造成限制,而不當影 響其參加權?(10分) (三) 行政訴訟法第44條之「機關參加」,應適用於參加機關與原告(或被告) 機關處於哪一種組織法上之關係的情形?(1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8.161 ※ 編輯: alexthefat 來自: 140.112.158.223 (06/20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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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mdzInF (NTU-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