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1下 蔡季廷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期中考
課程名稱︰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蔡季廷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
開課系所︰政治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2.05.01
考試時限(分鐘):12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esssss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我是大明星
A君是位於台北市國立公館大學政治系的學生,也同時是該校熱門音樂社的社員。
A君平常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唱歌與作曲。由於A君唱歌的音質與創作的曲子
水準俱高,因而獲邀至天龍電視台的「我是大明星」節目表演。
此次A君的表演曲目叫做「向689與609說不!!」以彰顯他對兩黨政治的厭惡。
在表演過程中,A君為了凸顯身為rocker的帥氣,便一面抽菸,一面唱歌。
A君在「天龍電視台」的表演,讓他獲得高人氣的支持度,並得到多家電視節目
的表演邀約。
隨後,A君在多家電視台以抽菸搭配唱歌的行徑,頓時成為年輕人競相模仿的對象。
許多家長和反菸團體,遂向教育部與電視台抗議,認為A君在電視上的抽菸唱歌行為
,有鼓勵年輕學子抽菸,戕害身體健康的疑慮。教育部受到民意的壓力下,
行文要求各大學,禁止學生參加各類歌唱節目,以免影響課業。
反菸團體則要求台北市政府,另外以地方法規的形式,約束A君的抽菸唱歌行為。
台北市政府也就在強烈的民意要求下,制定了「台北市電視台節目表演自治條例」
禁止表演節目有抽菸的行為。否則,違者處表演者三萬元罰鍰。另外,為降低
近期年輕學子模仿A君的抽菸行為,台北市政府另外頒布了「台北市商店銷售香菸
自治條例」,規定台北市各香菸零售商店,每天僅能販賣20包香菸,違者處新台幣十萬
罰鍰。
除了教育部與台北市政府外,文化部認為,A君的行為反映出我國表演藝術工作從業人員
的素質低落,另外頒布了「文化部表演藝術工作者考試辦法」(行政命令位階)
要求所有表演藝術工作者,均通過文化部的考試及格後,始能從事表演藝術工作。
請從我國相關法制,回答下列問題:
注意!!!涉及基本權問題時,要確定是否屬於憲法第7條到第22條的權利條款!!
1.教育部要求各大學,禁止學生參加歌唱節目的命令,是否違反大學自治?(13%)
2.教育部禁止學生,參加各類歌唱節目的命令,是否違憲? (18%)
3.若A君仍在電視上有抽菸唱歌的行為,因而被處三萬元罰鍰,A君有無理由主張
「台北市電視台節目表演自治條例」違憲?(18%)
4.若有香菸零售商店,當天販賣超過二十包香菸,而被處以十萬元罰鍰,該商店
有無理由主張「台北市商店銷售香菸自治條例」違憲?(18%)
5.文化所制定的「文化部表演藝術工作者考試辦法」,是否合於我國憲法規定?(13%)
6.若行政院函告「台北市電視台節目表演自治條例」與「台北市商店銷售香菸
自治條例」無效,台北市政府不服的話,可否依據地方自治法與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聲請大法官解釋?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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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ovemberII 來自: 140.112.25.97 (05/01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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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8:0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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